下午察:又一赌场大亨倒台

下午察:又一赌场大亨倒台不时登上港台八卦杂志和娱乐新闻版面的赌场大亨纪晓波出事了。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个星期五(11月24日)的通报显示,从2008年至2021年,为谋取非法利益,以纪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崔丽梅等15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北京市及外省市,多次实施了组织、招揽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在15人犯罪团伙中,另案处理的纪某某和董某某共同或分别组织被告人崔丽梅等三人,在境外开设赌场,组织申中连等八人采取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索要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务;组织周敬文等四人转化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权、转移资产。2023年11月28日6:22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北京宣判跨境赌博集团案 据报赌场大亨纪晓波是首脑

北京宣判跨境赌博集团案据报赌场大亨纪晓波是首脑中国北京法院宣布捣毁15人的跨境赌博集团,并指活跃于港澳的赌场大亨纪晓波是集团首脑,成为继澳门“赌厅之王”周焯华和陈荣炼之后,多一名赌场大亨被判刑。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11月24日)公告,在2008年至2021年间,为谋取非法利益,纪某某(另案处理)、董某某(另案处理)共同或分别组织崔丽梅等三人在境外开设赌场;组织申中连等八人采取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索要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务;组织被告人周敬文等四人转化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权、转移资产。法院指,上述人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纪某某为首要分子、崔丽梅等15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北京及外省市多次实施组织、招揽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宣判,对崔丽梅等15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崔丽梅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约3万7800新元);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处申中连、杨坤华等14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报道称,虽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没有说明纪某某是谁,但据悉纪某某就是活跃于港澳的赌场大亨纪晓波,而通报提及的崔丽梅是纪晓波母亲崔丽杰的妹妹,曾短暂担任纪晓波名下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博华太平洋”的执行董事。通报另外提及的董某某是纪晓波最新的生意伙伴。法院说,纪某某和董某某被“另案处理”,可判断两人还未归案。纪晓波现年大约45岁,东北哈尔滨人,后来进军澳门博彩领域,成了“叠码仔”(指兑换筹码给客人以取得丰厚的利润),随后转战香港商界,与台湾女星吴佩慈育有四名子女。报道称,纪晓波近几年传出财务风波,今年夏天更出现在香港街头上的追债传单,上头有他与女友吴佩慈的合照,写着“国际级大老千”“借钱借到人间蒸发,穷途末路,赊账度日”。2023年11月25日9:55AM

封面图片

又一赌场大亨倒台:内地法院定性纪晓波为犯罪集团首脑

又一赌场大亨倒台:内地法院定性纪晓波为犯罪集团首脑澳门前博彩中介人、恒升集团创办人纪晓波,被中国内地的法院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脑,纪晓波的姨妈崔丽梅等15人被判刑。而与纪晓波有关的案件将另案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24日通报,崔丽梅等15人涉及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债务罪、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以及开设赌场罪,经法院一审判决,崔丽梅作为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判八年半监,并处罚20万元人民币。而法院亦通报,将纪晓波定为犯罪集团首脑,将会另案开审。通报指出,2008年至2021年间,该犯罪集团以纪晓波为首,谋取非法利益,在境外开设赌场;组织多人采取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索要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务;组织多人转化因赌博形成的非法债,并转移资产。在周焯华与陈荣炼相继被捕后,同样作为澳门博彩中介人的纪晓波,随即消声匿迹近两年。他创办的恒升集团,亦在他消失后关闭。2013年,纪晓波母新崔丽杰,通过InventiveStarLimited收购「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74.99%的已发行股份,并于2014年5月更名为博华太平洋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其后成功在2014年8月投下塞班岛唯一一张赌牌,并经营赌场博华皇宫。但至疫情的出现,博华皇宫至2020年3月起关闭,该公司随后出现财困,以致后来因为无法按时支付年度牌照费用,赌牌被暂停运作。by匿名投稿

封面图片

34人获刑!菲律宾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

34人获刑!菲律宾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8月25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某某等34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吴某某、孙某某、毋某某分批带领各自招募的人员共计35人(含一名未成年人韩某某,另案处理)离境前往菲律宾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落地后,组织高层人员安排被告人居住于菲律宾巴拉望省某地,按照公司化运营机制,统一管理,提供食宿及培训。该组织结构严密,人员分工明确,下设多个业务小组进行诈骗犯罪活动。2019年6月至9月中旬,被告人按照统一安排,互相配合,引诱被害人添加微信或QQ,一步步诱导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购买虚拟货币,待被害人购买后,该平台通过操纵虚拟货币价格持续贬值,制造投资亏损假象,非法获利。经审计和核实,本案报案被害人共计97名,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1330152.24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等3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在境外成立的专门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的犯罪集团,结伙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设置骗局,通过远程控制,非接触性地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均系从犯,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违法所得、退赃退赔、认罪悔罪表现,对34名被告人均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封面图片

公安部、最高检双督办特大跨境电诈案!团伙从国内发展到柬埔寨上万人被骗

公安部、最高检双督办特大跨境电诈案!团伙从国内发展到柬埔寨上万人被骗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消息,3月18日至3月21日,沙坪坝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该案系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双挂牌督办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曾某某(在逃)等人经共谋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先后邀约(招募)被告人熊某某等600余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组织严密,以曾某某为负责人,总部设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务,内有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讲师部等部门,下设八个分公司。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通过网络推介等方式,组建“炒股”微信群,并将被害人加入其中。通过“水军”虚构炒股赚钱的事实,大肆吹捧群内的同伙有能力通过炒股赚钱,以吸引被害人的关注。并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要求被害人按照引导下载该集团提供的名为“聚丰达”“奈利丰”“鑫鸿图”等股票投资APP。被害人下载APP后,按照引导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所转入的资金均为该犯罪集团所实际控制。此后,主要通过虚构“杠杆交易”等方式,造成被害人在虚假交易中的资金亏损的假象,以及采取各种理由阻止被害人将所投入的资金提现,以完成对被害人财物的非法占有。现已查明,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诈骗行为致中国境内的上万名被害人被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伙同他人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以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以及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意见进行法庭调查,分别讯问了被告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熊某某、苑某某、肖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并当庭作无罪辩解;其余3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退赃退赔。该案将择期宣判。

封面图片

犯法也要一家人整整齐齐?儿子在菲律宾对接诈骗机构,父母国内帮洗钱 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在赌场工作的毕某,与身

犯法也要一家人整整齐齐?儿子在菲律宾对接诈骗机构,父母国内帮洗钱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在菲律宾赌场工作的毕某,与身在国内的母亲陈某、父亲毕某某相互配合,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57张二级银行卡(并非直接接收被害人资金,而是用于资金分解流转),用于接收、转移赃款,分别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赃款677万余元,参与共同诈骗犯罪108万余元,从中收取10%至20%的好处费。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检察院对陈某等14人以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8月3日、12月15日,法院两次依法开庭审理该案,经公诉人当庭示证并充分说理质证,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12月15日,法院以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5000元

封面图片

600人电诈集团被端32人被在国内起诉3月18日至3月21日,沙坪坝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

600人电诈集团被端32人被在国内起诉3月18日至3月21日,沙坪坝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该案系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双挂牌督办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曾某某(在逃)等人经共谋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先后邀约(招募)被告人熊某某等600余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组织严密,以曾某某为负责人,总部设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务,内有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讲师部等部门,下设八个分公司。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通过网络推介等方式,组建“炒股”微信群,并将被害人加入其中。通过“水军”虚构炒股赚钱的事实,大肆吹捧群内的同伙有能力通过炒股赚钱,以吸引被害人的关注。并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要求被害人按照引导下载该集团提供的名为“聚丰达”“奈利丰”“鑫鸿图”等股票投资APP。被害人下载APP后,按照引导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所转入的资金均为该犯罪集团所实际控制。此后,主要通过虚构“杠杆交易”等方式,造成被害人在虚假交易中的资金亏损的假象,以及采取各种理由阻止被害人将所投入的资金提现,以完成对被害人财物的非法占有。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隶属于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一分公司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970余万元,二分公司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7660余万元,三分公司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390余万元,合计诈骗金额为人民币2.6亿余元。2018年4月,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该犯罪集团及其成员分批出境至柬埔寨,继续使用虚假炒股平台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现已查明,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诈骗行为致中国境内的上万名被害人被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伙同他人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以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熊某某等3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以及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意见进行法庭调查,分别讯问了被告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熊某某、苑某某、肖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并当庭作无罪辩解;其余3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退赃退赔。该案将择期宣判。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