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区议员涉网上煽惑他人不投票被通缉

香港前区议员涉网上煽惑他人不投票被通缉香港前区议员李文浩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廉政公署通缉。综合香港中通社、《星岛日报》报道,女文员杨诗颖与前区议员李文浩分别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网上煽惑他人投无效票和不投票。2023年香港区议会选举提名期今年10月17日展开,根据《选举条例》,由当日起直至12月10日投票日被界定为这次区议会选举期间。51岁的杨诗颖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转载一则贴文,煽惑他人致使选票被视为无效。廉署调查发现,杨诗颖转载的贴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资格的前区议员李文浩在选举期间于个人社交媒体专页发布,该贴文呼吁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杨诗颖并涉嫌在贴文加上文字说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令选票无效。廉署根据既定程序,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星期一上午落案起诉杨诗颖。廉署已向法院申请,并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开香港的李文浩。杨诗颖被控在选举期间借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她星期一(12月11日)上午在庭上答辩时称,“有转载过……不知道这样是煽惑,有点开玩笑意味,真的无意煽惑”,但被告未有律师代表。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2日再讯,待被告征询法律意见,并叮嘱她不要忽视控罪严重性。被告也获准以1000港元(171新元)现金保释。29岁的李文浩面对在选举期间借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的控罪。他涉嫌在今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个人社交媒体专页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一则贴文。《选举条例》具有域外管辖权,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2023年12月11日6:11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

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一名38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违反《选举条例》,被廉署拘捕。廉署表示,涉案的男子报称电脑程式员,他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转载煽惑他人杯葛该选举的贴文。廉署在行动中检走被捕男子的手提电话,并扣留该男子调查,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廉署表示,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所有涉嫌违反该条例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及廉洁。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杯葛选举,有可能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2023-12-0417:59:11(1)

封面图片

区议会选举|51岁女文员涉转载煽惑不投票帖文被廉署拘捕

区议会选举51岁女文员涉转载煽惑不投票帖文被廉署拘捕廉署拘捕一名51岁女文员,她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于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帖文,并呼吁他人在选票上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令选票无效,廉署将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廉署调查发现,被捕人士转载的帖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资格的前区议员李文浩,在选举期间于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发布,因李文浩已离开香港,廉署将向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2023-12-1019:06:07(1)

封面图片

廉署起诉男子转载煽惑杯葛区选帖文 通缉已离港帖文原作者黄世泽

廉署起诉男子转载煽惑杯葛区选帖文通缉已离港帖文原作者黄世泽廉政公署今早落案起诉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今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的帖文,被告下午被带往粉岭裁判法院答辩。另外,廉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帖文的原作者、已离港的黄世泽。涉案38岁男子文荣锋,报称是电脑程式员,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廉署说被告涉嫌在今年10月31日,在他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帖文。调查发现,被告转载的帖文,原本由黄世泽于选举期间在两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该帖文并附有一项超连结,内容为黄世泽在一个社交网站频道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廉署表示,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今早落案起诉文荣锋。因黄世泽已离开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请手令,并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他。廉署指,45岁的黄世泽,面对三项控罪,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条例》。他涉嫌今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分别在3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展示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两则帖文。2023-12-0512:43:33(2)

封面图片

区议会选举|衞生署文书主任与丈夫涉煽惑投无效票被廉署拘捕

区议会选举衞生署文书主任与丈夫涉煽惑投无效票被廉署拘捕廉署拘捕一对夫妇,指两人涉嫌在网上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投无效票,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被捕夫妇同为41岁,女子任职衞生署文书主任,男子无业,他们在区议会选举期间,涉嫌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专页留言,煽惑选民在选票上盖3个或以上「剔」号,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无效票。廉署人员根据裁判官签发的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及检取他们的手提电话,并扣留两人调查,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2023-12-1015:29:15

封面图片

区议会选举|据悉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人涉企图煽惑干扰区选被捕

区议会选举据悉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人涉企图煽惑干扰区选被捕警方在中环拘捕两男一女,涉嫌企图煽惑他人作出干扰区议会选举的行为,据了解,三人为社民连成员包括主席陈宝莹。警方表示,中区警区人员今早约8时,在皇后大道中近毕打街截查三人,他们涉嫌企图煽惑他人作出干扰区议会选举的行为,正被扣查。警方指,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2023-12-1014:52:11

封面图片

廉署起诉一名康文署职员涉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

廉署起诉一名康文署职员涉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一名康文署女职员,指她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将前区议员郭子健煽惑他人在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分享至多个社交媒体群组。廉署并且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开香港的郭子健。48岁女被告黄佩君为康文署办公室助理,她被控9项罪名,已获准保释,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被告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在9个社交媒体群组上,展示同一个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原文由前区议员郭子健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发布。至于被通缉的32岁前区议员郭子健,面对13项控罪,均涉及在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廉署指他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期间,13次在多个社交媒体专页和群组,以及通讯群组频道,展示3个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包括黄佩君分享的贴文。2023-04-2712:44:33(1)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