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江苏通报迈出第一步 期待刮骨疗毒扫除拐卖问题

半月谈:江苏通报迈出第一步期待刮骨疗毒扫除拐卖问题江苏省调查组就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今天上午发布了最新通报,中国官媒新华社旗下期刊《半月谈》发文称,上述通报迈出了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全社会关注的目光,并不仅限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更大的期待是,各级政府以此为契机,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一扫残留在朗朗乾坤下的“古老的罪恶”——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半月谈》通过官方公号发出的评论文章说,一段时间以来,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这一事件已经从一起极端个案,发酵成一起全社会关注的公共舆情事件,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沉重反思。 文章指出,虽然,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发生多数都是在上世纪的少数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胜利后的今天,许多人将之视为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但必须看到,这样的历史并不久远,伤疤远未消除,受害者家庭的创痛还未治愈。对相关地方基层来说,解决这样时间跨度长、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可以说是“烫手山芋”,但面对民心所望,必须迎难而上。文章强调,中央对于此类问题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那就是对那些历史遗留却仍然危害现实的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下决心刮骨疗毒,才能从根子上消除拐卖妇女问题的现实之痛。拐卖人口本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个别重灾区却成了司空见惯的“风气”,相当数量的涉事者甚至认为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在一些地方,拐卖人口现象可能发生在不少人身边,除去违法犯罪的人贩子、买家,还有不少麻木不仁包括“同情”的知情者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充当“帮凶”。文章说,如果不彻底斩断这条罪恶的产业链,如果容忍“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会消失”的功利性逻辑存在,如果不在全社会筑起牢不可破的法治防线和高度一致的道德底线,真正让拐卖人口的恶行无处遁迹潜形,就难以彻底铲除这一“古老的罪恶”的生存土壤,就会让全社会的安全感幸福感大打折扣。对各级地方尤其是基层来说,到了该痛下狠手的时候。正如一些基层干部所言,在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基本具备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能力、条件。...发布:2022年2月23日2:1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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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实证研究:996个案例,揭露拐卖妇女黑市交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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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2月21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日前在网上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征求意见阶段,这部法律罕见地收到了42万条法律意见,参与人数高达8万5千余人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正式出台实施以来,在提高妇女地位、保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也被指流于原则,对其内涵、形式、加害人责任、具体的处罚程序没有具体详细的说明和规定。此前,《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历两次修正,去年12月20日该法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正式进入第三次修订过程。与现行法条相比,这次修订增加了职场性别歧视、性骚扰等多项内容,但在拐卖妇女相关内容上,未有明显改动。草案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但是,关于如何对违法人员进行惩戒和追责等内容,修订草案与现行法条均未提及。从已有的司法实践来看,拐卖妇女仍然存在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对此,央视网、半月谈、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专门发文指出,拐卖妇女如何追责,正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应予以回应。事实上,近年来,我国虽加大了对人口拐卖的打击力度,但妇女被拐卖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份基于103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统计也显示,我国被拐妇女的年龄从14岁到60岁不等,主要集中在14岁至30岁区间段。其中,超过四分之一(26.7%)的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15.2%的受害人有多次被贩卖的经历。而拐卖妇女相关犯罪案件中,89.6%涉及强奸、强迫卖淫等行为。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集中会签中,樊芸代表的提案“严惩并更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得到33个附议签名,满足代表议案的提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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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拐卖妇女是全球性问题要整治“买方市场”中国官媒《中国妇女报》昨天发表署名文章称,拐卖妇女是全球性问题。在任何现代法治国家,人都不应该是交易、奴役对象。拐卖妇女犯罪把女性奴役化、工具化、商品化,是笼罩在文明之上的现代奴隶制。文章呼吁,要深入实施反拐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和犯罪团伙,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文章说,拐卖妇女是侵犯基本人权的全球性问题。进一步预防、打击拐卖妇女犯罪需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长期不懈努力合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防拐打拐解救被拐妇女,为女性生存和发展创造安全社会环境。文章引述去年联合国大会上发布的数据说,世界上70%的人口贩运被害人是女性,其中50%受到性剥削;在欧盟人口贩运中,近四分之三的被害人是女性,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被害人中92%是女性;在线贩卖人口增加到案件总数的30%至50%左右。人口贩运犯罪是世界性难题,尽管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严刑峻法予以严厉打击,但人口贩运仍屡禁不止。文章说,中国自1979年以来连续出台政策法规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但应看到,跨区域拐卖妇女案件屡禁不绝,跨国拐卖、网络拐卖也并不鲜见。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提出的反拐要求势在必行。文章建议,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等各层面严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性别平等深入人心,宣传严厉打击拐卖、收买妇女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当前刑法对买卖双方所规定的刑罚仍存在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文章认为,买方社会危害性不小于卖方,建议买方同属主要责任方。...发布:2022年2月23日12: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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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996个案例,揭露拐卖妇女黑市交易如何进行】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引起了公众对于拐卖女性情况的关注。本文作者阅读大量案卷,整理了从2010年到2017年涉及拐卖妇女的996个案例,分析其中数据并得出观察。这些公开发布的案例仅仅揭露了拐卖妇女罪恶的一角,但反映了多个面向的社会失衡:●1215人次交易中,33%的女性受害者有身体或精神问题,常见的有聋哑、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收买被拐卖妇女的男性普遍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劳动技能,经济条件差,社会地位低。●“收买”一名妇女的平均花费接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买方所在地集中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湖南。江苏在样本中出现36次,其中三分之一在徐州市,徐州市中一半在丰县。●案件高发地的适婚年龄人口性别比未必是最失衡的,但这些地方往往有着较高的出生性别比。●拐卖妇女现象并不是当地适婚年龄女性少的直接后果,更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人口流动,贫富分化下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和部分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传统父权观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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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多起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案法院均不予支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录了数例徐州被拐卖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丰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不予支持离婚。丰县今年年初爆出“徐州八孩”丑闻后,妇女拐卖相关问题引起极大舆情关注。人民日报社主管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三起相关案例,指出徐州丰县曾有数起被拐卖妇女要求离婚的案件,丰县人民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理由包括双方虽未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等。第一起案例中,被拐卖到丰县的赵某2014年起诉至丰县人民法院,以“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依法判令离婚。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自己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法院判决,赵某与尹某婚后生育四子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双方应多做自我批评,互谅互让,彼此关心体贴,多为对方利益着想,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的”,因此对离婚不予以支持。第二起案例中,被拐卖至丰县的重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申请离婚,且指出丈夫脾气暴躁,对她经常打骂。然而法院认为,被拐卖妇女王某某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双方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婚姻基础牢固”。她提出的“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离婚理由不被支持。报道也列出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例在丰县是如何被判决的:一对夫妻以3万元买下一名痴呆女子给儿子当媳妇,后来嫌弃该女,将其卖给另一名丰县村民。后来村民以该女痴呆、打人为由,将该女退回给这对夫妻,两人转手又把女孩儿卖给了山东省的另一名男子。犯下拐卖妇女罪行的两人,丈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发布:2022年2月16日9: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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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罗翔:不解救被拐卖妇女,是一种不作为的继续犯

近日,拐卖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法学界的基本共识是必须用好现行的法律,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我们欣喜地看到,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法律一直在进步,虽然它离理想状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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