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陆港“互换通”一季度有望落地

消息:陆港“互换通”一季度有望落地去年7月宣布的中国大陆与香港“互换通”业务据悉已就交易规则征询意见,并有望在今年一季度落地。在中国大陆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之际,便利境外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据彭博社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去年12月中国监管部门召集银行、券商等市场机构开会,就互换通交易和清算规则、参与机构等相关问题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北向通初期的每日交易净额上限为20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40亿新元)。知情人士同时说,目前来看项目将于一季度启动。中国央行与香港监管部门于去年7月初公告,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增加,将开展香港与大陆利率互换(IRS)市场互联互通合作,项目在六个月后上线。互换通的启动有望帮助境外机构对冲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提升其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同时,也有助提升银行间利率互换市场的流动性,并帮助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证监会发言人于电邮中说,一如项目于去年7月公布时所预料,预备工作须时六个月或更久。互换通启动将取决于监管批准及市场是否已准备妥当。各个有关部门均紧密合作准备启动,包括更换系统、合作协议及规则修订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信息显示,除了国际金融机构和货币当局,目前仅个别境外机构可以直接参与银行间利率互换交易。外资也无法直接参与境内的国债期货交易,缺乏相应的风险对冲工具一直是外资配置在岸债券的顾虑之一。根据中国央行规定,境外机构当前要想具备参与利率互换市场交易的资格,首先要签署《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衍生品主协议》,并完成制度备案。对绝大多数境外机构而言,要和境内签署衍生品协议并完成备案困难重重,而这些机构又是交易主力,现阶段只能在离岸市场以不可交割利率互换(NDIRS)进行对冲。银行间市场于2006年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据央行数据,2021年的成交规模已达21.1万亿元人民币。...发布:2023年1月20日12:5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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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通” 协议发布

“互换通”协议发布据上证报,记者4月8日获悉,为促进“互换通”业务发展,满足参与者法律文本需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清算衍生品协议(2024年版)》,于日前正式发布。“互换通”业务创新中央对手方互联机制,境内外投资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达成交易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两家中央对手方共同提供利率互换的集中清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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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公布互换通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

人行公布互换通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人民银行公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人行指出,公布有关暂行办法为规范开展互换通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符合要求并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北向互换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现阶段可以开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200亿元人民币,清算限额40亿元,未来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增加投资品种,调整交易及清算额度。人行又说,两地监管当局将在风险可控、对等互利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互换通」。港交所欢迎人行发布互换通管理暂行办法,意味著互换通筹备工作取得又一重要进展,交易所将继续与内地合作伙伴及市场机构紧密合作,稳步推进互换通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公布更多细节。2023-04-2821: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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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向互换通交易将于本月15日启动

北向互换通交易将于本月15日启动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金管局等公布,即将正式启动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交易将于本月15日启动。「北向互换通」之下,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公告指,自联合公告发布以来,「互换通」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安排,初期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互换通」资源池风险敞口上限不超过40亿元。两者额度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2023-05-0519:3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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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就「互换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将适时调整额度人民银行就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明确「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以人民币报价、交易及结算;并会实行额度管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指出,境内外电子交易平台及清算机构共同向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服务等。境内外清算机构通过建立特殊风险准备资源及相应违约处置安排,控制溢出风险。「北向互换通」境外投资者应符合人行要求,并完成银行间债市入市备案,境内投资者应签署「互换通」报价商协议。汇兑管理安排方面,使用外汇参与「北向互换通」交易清算的境外投资者,可在一家香港结算行开立人民币资金帐户,用作办理资金汇兑及结算业务,相关资金兑换纳入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两地监管机构去年7月公布将开展「互换通」,初期先开通北向交易,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渠道,透过两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交易内地利率互换产品。2023-02-1719: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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