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移民母亲为儿子入学贿赂校长判监四个月

港新移民母亲为儿子入学贿赂校长判监四个月持单程证到香港定居的一名家庭主妇为让儿子入学,向校长行贿后被举报。她早前已认罪,星期二(3月28日)被判刑四个月。综合香港中通社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上述家庭主妇是45岁的李君萍,她控于2022年7月1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身为公职人员的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校长劳佩珊,提供形式为2万港元(3385新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劳助其儿子取得该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学位的诱因或报酬。校长劳佩珊拒收贿款并向廉政公署举报,李君萍被控上法庭,3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28日被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被告使用了错误方法为儿子争取入读心仪小学。贿赂公职人员是严重罪行,破坏社会廉洁和公平竞争。法庭以监禁6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将刑期扣减至四个月。根据案情,被告是一名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家庭主妇。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去年6月接获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并于同年6月出席该校入学面试,但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于是在同年7月到学校请求校长重新考虑入学申请,对方叫她留下联络电话及儿子申请编号。被告随后将装有贿款和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长,收到信封后校长大为震惊,要求被告取回贿款,并向廉政公署举报。法庭早前已颁令充公涉案贿款。廉政公署提醒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必须遵守既定收生规则,切勿以行贿方式换取入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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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新移民母亲为儿子入学用两万港元贿赂校长 法官斥抹煞他人机会

港新移民母亲为儿子入学用两万港元贿赂校长法官斥抹煞他人机会持单程证到港一个月的家庭主妇涉嫌向小学校长送上两万元(港币,下同,约3439新元)“捐款”,希望校方能取录其子。法官批该行为抹煞其他人靠实力考入学校的机会。据网媒“香港01”星期二(3月14日)报道,被告李君萍(45岁),被控于2022年7月1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身为公职人员的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校长劳佩珊,提供形式为两万港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劳助其儿子取得该校2022年9月的小一入学名额的诱因或报酬。被告应讯时,需由普通话传译员协助。案情指,2022年6月6日,涉案小学收到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被告儿子随后出席该校入学面试,担心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曾与校长见面,要求再给儿子一次机会。被告于7月18日再次到访学校,恳求校长重新考虑儿子入学申请,对方叫她留下联络电话及儿子申请编号。被告随后将一个内藏18张1,000元及四张500元钞票、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长。校长收到信封后大为震惊,拒绝接受贿款,并要求被告取回贿款。被告即日取回信封,两天后获校长约见及通知入学申请失败,被告再称如果校方愿意取录儿子,可把该笔款项当作捐款。校方随后向廉署举报事件。律师代被告求情指,被告于2022年6月从中国大陆到香港定居,一直持证来港照顾六岁儿子。由于丈夫填错入学申请表“第一志愿”,被告为求申请候补学位便犯下本案,当时她来港不足一个月,不了解香港法律,她明白无知并非一个辩解,因此选择坦白认罪。律师称,事发后原与被告同住的家翁将她逐出家门,被告需与儿子搬离住所,丈夫要“两边走”照顾父亲和两母女,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遭法官拒绝。法官认为,被告为谋取私利令他人利益受损,其行为抹煞其他人靠实力考入学校的机会,案情显示被告有预谋犯案,将钞票放入信封后交给校长。法官强调行贿属严重罪行,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但明白判监或对被告家庭构成冲击,决定把被告还押至3月28日判刑,以待其背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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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校长图为儿子获小一学位45岁女子认罪还押候判一名45岁家长为协助儿子获取小一学位,以2万元现金行贿轩尼诗道官立小学校长,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案件押后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辩方求情时指,轩尼诗道官立小学是被告儿子的第一志愿,事件是由被告为儿子小一入学申请学位而引起,被告丈夫起初填错入学申请表格,希望申请候补机会,但儿子第一次会面不成功,被告希望帮儿子找到好学校,但又不认识香港法律。辩方表示,被告坦白认罪,减省法庭时间,案底已是给她的大教训,而且其家翁不原谅她贿赂校长一事,令她与儿子被逐出家门,需另觅住所居住,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明白家长会为子女争取最好入学,但大前提是要守法,不可以不公平渠道达到目的,被告有计划地行贿以谋取私利,对凭实力入学的学生不公平,罪行性质严重。案情透露,教育局于去年6月1日及2日公布当年9月小一入学统一派位结果。轩尼诗道官立小学于同年6月6日接获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被告儿子于同年6月中,出席该校入学面试,但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随后到学校要求校长重新考虑其儿子的入学申请,并向对方提供现金贿款两万元,以图为儿子获取该校小一学位,校长拒绝接受贿款,校方同日向廉署举报事件,被告儿子最终未获该校取录。廉署高度赞赏校方主动举报贪污,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与教育局共同提供全面协助,并提醒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必须遵守既定收生规则,切勿以行贿方式换取入学机会。2023-03-1415: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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