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区域组织无政治权力且非必须

港律政司长:区域组织无政治权力且非必须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星期五(5月5日)在讲解区议会改革方案时,引述《基本法》条文称,区域组织没有政治权力,也并非必须设立。据《明报》报道,林定国当天出席一场活动后告诉记者时,引述《基本法》第97和98条称,区域组织属于非政权性组织,即不拥有也不能行使任何政治权力,与立法会截然不同。他说,《基本法》第97条提及特区政府“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说明并非必须设立区域组织。林定国说,相关条文对区域组织如何组成没有特别规定,只列出“由法律规定”,并说港府可通过区域组织听取意见,或要求其提供文化、康乐等服务。根据《基本法》第9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第98条则指出,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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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区域组织两个功能包括接受咨询和举办文康活动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重组区议会,最重要确保能够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相关条文的原意及初心,特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意味并非必需要做,而区域组织属「非政权性组织」,并没拥有、亦不能行使政治权力,与立法会截然不同。他指出,区域组织主要发挥两个功能,包括接受特区政府就地区管理及其他事情咨询、就某些事情提供服务例如举办文化及康乐活动等。2023-05-051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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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指区议会组成新方案须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原意政府提出改革区议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基本法》只有两条条文涉及区域组织,分别是第97条及98条,而按照第97条,特区可以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但并非必须要做。他指出,区域组织属「非政权性组织」,即是并不拥有、亦不能行使任何政治权力,与拥有政治权力、有权制定法律、监察政府的立法会「截然不同」。林定国进一步解释,区域组织主要发挥两个功能,包括接受特区政府就地区管理及其他事情咨询、就某些事情提供服务例如举办文化、康乐及环保活动。林定国出席一项活动后主动提及区议会改革。他亦引述《基本法》第98条指,区域组织的职能及组成办法要由法律规定,至于有何功能、如何组成等,完全按特区政府认为适合的方法去通过法律处理,并无特别规定。他强调,政府今次的改革方案,最重要确保重组后的区议会,能够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97条原意,并能发挥有关功能。被问到有议员关注,区议会改革修例后,若区议员就政府政策表达反对意见,会否视为违反职权,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为违法。林定国重申,很难回应假设性问题,有待公布实际规则,再按实际情况判断,强调任何意见都会欢迎,但当然期望意见具建设性。2023-05-051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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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希望区议会修例草案在立会暑假休会前通过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出,区议会选举必须在2023年年底举行,所以他希望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能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林定国星期天(5月7日)在博客上写道,现届区议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区议会条例》,区议会一般选举须于2023年年底举行。因此,“特区政府有迫切性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并争取立法会尽快通过该草案,希望在暑假休会前完成立法程序”。林定国说,在上一届区议会选举后,大量区议员的所作所为,不但严重破坏社区和谐和阻碍地区发展,更企图将区议会政治化变成政权性组织,严重偏离《基本法》第97条。根据《基本法》第9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香港特区政府上星期宣布大幅度改革新一届区议会,将直选议席由以往的九成减至两成。根据新方案,直选议席将大幅度减少至88席,179席由特首委任,176席属于地区委员会议席,剩下的27席则是当然议员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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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司长:尊重“一国”前提“两制”方能繁荣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天向1300名官立中学校长和教师讲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及维护国家安全和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性。她强调,尊重“一国”为前提,“两制”才能枝繁叶茂。据《星岛日报》报道,郑若骅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国全国人民大会于1990年按《宪法》作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通过《基本法》决定。《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让“一国两制”得以落实。她强调,必须尊重“一国”为基本前提,“两制”才能继续枝繁叶茂。郑若骅续称,《香港国安法》是根据《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利所制定,防范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之行为。她说,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并认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至于民主发展,郑若骅说,香港特区是回归后在北京中央的支持下才开启了民主的新纪元,《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清晰定出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达至普选的目标。她也引述欧洲人权法院的判词及联合国大会的多次决议,称世界上不存在单一的民主模式,每个地方均有权按各自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发布:2022年1月28日2:1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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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完成《基本法》23条条例修正案审议,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综合《星岛日报》《明报》和橙新闻报道,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三(3月13日)完成条文逐项审议工作后,星期四继续审议修正案,就40项条文提出修正,于中午12时37分完成。林定国说,感谢委员就条文提出“到肉”问题,令港府反思并修订,也让香港市民更清晰《基本法》23条的条文。他说,此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形容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林定国称,香港特区政府不仅要尽快交一份迟交近27年的功课,这份功课也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作品,确保可以取得高分数。针对立法程序的下一步,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说,争取星期五(3月15日)在内会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有委员预计,草案最快下星期三(3月20日)就能恢复二读及三读。在这次修正案审议中,不少议员关注新增第63A条有关“受禁组织的影子组织”的条文。香港署理律政专员萧敏旋称,条文背后的理念是禁止有人继续以被禁组织的名义行事。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认为,不排除有组织与被禁组织很相似,但又未足以成为“影子组织”;或者有同一班人另起炉灶,以另一个名称成立新组织,但行事方式相若;在这类情况下,保安局长仍有权采取措施、施加罚则。另外,第19条有关“煽惑公职人员离叛”的条文,港府修正“公职人员”的定义,列明行政长官同行政会议可将某类别的人士指明为公职人员。2024年3月14日3:5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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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林定国:23条对巿民大众是好事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此前受访时说,《基本法》23条最迟明年一定要立法。正在筹备23条立法工作的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对此表示,23条对巿民大众来说应该是好事,但过去20多年对此欠缺正确理解,并产生负面想法,对立法工作造成相当大的障碍,因此一直未能完成立法。林定国接受香港《大公报》访问时说,国家安全本身不是香港高度自治范围之内的事情,但中央愿意将此责任交给香港自己解决,这表示中央对“一国两制”及港人的信心,因此须好好地履行宪制责任,不要辜负中央的信任。他强调,要正本清源解说23条立法,应该从基本法的整体来认识,而不是独立地抽出来看。基本法维护了港人的权利和自由,而这一标准也是和国际接轨。林定国还说,国家安全是根基。只有维护了国家安全,人民才有安定环境去进行正常的日常生活,或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他说,法治听起来很复杂,但其实并不复杂,仅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守则。律政司会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希望市民保持好奇心,以开放的心态,听多点、看多点、想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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