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六学生涉策划法院放炸弹 其中一人监禁五年八个月

港六学生涉策划法院放炸弹其中一人监禁五年八个月香港六名中学生涉嫌在2021年策划在法院放置炸弹,在《香港国安法》下面对串谋恐怖活动罪名,其中一人被判监禁五年八个月。据香港《明报》和《星岛日报》报道,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星期四(5月25日)在高等法院宣判,现年21岁的被告欧文坐牢五年八个月,三人被判进入教导所;19岁被告何裕泓等另外两人的案件,则在被告提出押后判刑申请获得批准后,押后至9月27日再讯。案情显示,被视为是主脑的何裕泓购买工具计划制作炸弹,招揽其他被告在法院放置炸弹,拟针对警署、港铁、过海隧道展开袭击,并在袭击后制造舆论,将社运提升至革命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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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策划法院放炸弹 一人囚5年8个月另3人判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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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炸弹袭击法院涉案三港男女被判监两年半至六年前港独学生组织“光城者”成员2021年策划以炸弹袭击法院大楼等公共设施,其中涉案三名男女被控《香港国安法》下串谋恐怖活动罪及交替串谋导致爆炸罪,星期四(12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分别被判囚两年半至六年。综合《明报》《星岛日报》和中新社报道,三名被告是何裕泓、张昊扬和郭文希,均报称是学生,被控于2021年4月至7月间串谋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威吓公众,意图实施恐怖活动。法官李运腾判刑时说,一众被告有周详计划,犯案并非一时冲动。20岁的何裕泓为案件主谋之一,承认串谋恐怖活动罪。法官以10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他被捕后向警方提供实际协助,减刑四年至判囚六年。23岁的张昊扬负责提供资金,罪责更重,协助招募参与者,发送制作炸药资讯。他原本是控方证人,但未披露实情,误导警方,实际参与程度更高、更积极,最后与主谋一样判囚六年。21岁的郭文希承认交替控罪。由于她及早认罪又向警方提供实际协助,酌情减刑至两年半。她目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教导所服刑。法官决定她无须继续在教导所服刑。截至目前,本案共有七人判刑。同案另外四人早前承认控罪,一人被判囚五年八个月,其余三人被判入教导所服刑。2023年12月29日1: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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