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记协:新闻活动不受《愿荣光》禁制令影响

港记协:新闻活动不受《愿荣光》禁制令影响香港记者协会称,针对《愿荣光归香港》歌曲禁制令,香港律政司已同意加入记者豁免条款,允许记者在新闻报道或评论中播放及引用歌曲。据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记者协会星期二(7月18日)发表声明称,经过向香港律政司申诉禁制令没有保障记者工作后,律政司已同意在禁制令中加入保障记者豁免条款,任何记者在报道新闻及评论新闻事件时播放及引用该歌曲,包括在香港及海外发布的新闻报道,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记协说,修改的豁免条文指出,禁制令不会禁止任何在香港或海外为新闻活动所作出的合法作为,包括为向公众发布的目的而进行的新闻搜集、关于新闻的文章或节目或其他出版的制备或编纂、对新闻或时事所作的评析;向公众发布属新闻或关于新闻的文章、节目或其他出版、对新闻或时事所作的评析。记协在声明指,早于6月21日,记协就向律政司提出须为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新增豁免条款,经记协坚持下,律政司最终同意新增条款,并接纳记协就全面保障记者新闻工作提出的修改建议。记协指,经修改的条文将更明确保障记者在采访、访问时涉及歌曲,及评析时提及歌曲的自由,豁免条款包括发布文章、节目或经网上平台发布的帖文等。如新闻活动在香港境外发生,也可在香港刊出发布而不受刑责。任何之前发布的新闻及访问文章若牵涉歌曲也不受禁制令影响。记协表示欢迎有关修订,并认为修订将明确保障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记协也强调,无意发布或上载《愿荣光归香港》一曲,或干犯任何与煽动、分裂国家或侮辱国歌的行为。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港律政司不服《愿荣光》禁制令被拒提上诉

港律政司不服《愿荣光》禁制令被拒提上诉香港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拒绝就传播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批出禁制令,星期一(8月7日)提出上诉。综合《星岛日报》《明报》报道,香港律政司6月5日入禀高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公众人士在网上或任何平台传播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出现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院法官陈健强7月28日指禁制令不能比现行刑法产生更大的阻吓效果,无助执法更不能减低《愿荣光》的流行程度,拒绝批出禁制令。陈健强称,若批出禁制令可能会损害言论自由并造成潜在的“寒蝉效应”即动机清白的人士,或会害怕违反本禁制令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因而选择不参加涉及该歌曲的正当活动。陈健强也认为,禁制令执行程序或与《香港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有冲突。香港律政司星期一发声明说,申请临时禁制令是为了履行港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保障国歌的尊严。他们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请求上诉庭颁下临时禁制令,并重申作为公众利益的监护人。香港经济民生联盟主席卢伟国称,有关歌曲用来为“港独”宣传、鼓吹分裂国家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并对国歌造成侮辱,损害国家和特区政府的尊严。港府不应坐视其继续传播,否则就向外界传达出一个极为错误及危险的信号,变相助长了“港独”势力气焰。律政司就判决提出上诉,是主动及时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杜绝宣扬“港独”歌曲的传播,防范有人借歌曲危害国家安全,从根源防止分裂国家的活动,是必要及时、合法合理的做法。

封面图片

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出禁制令

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等法院今日颁布书面裁决,拒绝批出禁制令。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表示,法庭需在社会上互相抗衡的利益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在应用《香港国安法》时,寻求与本地法律衔接、兼容和互补。法官提到,律政司的申请要求法庭行使特殊权力,批出针对所有身处香港人士的禁制令,考虑到禁制令会对无辜的第三方造成影响,法庭需要深思熟虑。法官表示,法庭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而违反禁制令而进行的藐视法庭法律程序会涉及证明相关的刑事罪行,所以强制执行时不会更加容易,而法庭信纳强制执行禁制令时会与相关的刑事法律互有冲突,举例指,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罪行须在刑事法庭提出检控。法官又表示,认同在考虑禁制令申请时须顾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尤其批出禁制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即动机清白的人士或会害怕违反禁制令的后果,因此选择不参加涉及该歌曲的正当活动。但若非禁制令所列的行为已是可惩处的刑事行为,以及执行禁制令会与刑事法律互有冲突,法庭便会裁定,即使禁制令会产生寒蝉效应,但基于国家安全的根本重要性,仍应批出禁制令。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禁止4项与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非法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广播、转载、发布或复制相关歌曲等。早前入禀状亦附上32条与《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Youtube影片连结,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这些影片的发布,以及任何人改编的曲调或歌词或曲词。2023-07-2816:10:32(2)

封面图片

《愿荣光》歌曲禁制令案 律政司获批上诉许可

《愿荣光》歌曲禁制令案律政司获批上诉许可律政司司长就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被拒后提出上诉,获高等法院批出上诉许可。律政司一方质疑,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错误判断禁制令没有真正功用,又没有考虑到批出禁制令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属法律上犯错。律政司认为,法庭应把国家安全事宜及行政长官决定给予凌驾性比重,要求推翻拒批禁制令的决定,并要求上诉庭重新考虑后批出临时禁制令。2023-08-2315:24:50

封面图片

林定国:愿荣光禁制令针对特别意图行为不影响正常新闻及学术活动

林定国:愿荣光禁制令针对特别意图行为不影响正常新闻及学术活动律政司司长早前就歌曲《愿荣光》申请临时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裁定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批准有关的非正审禁制令。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欢迎法庭裁决,形容判词内容具针对性及标志性,强调是针对4类本身已构成刑事罪行的行为,禁制令并无制造额外限制。他强调,禁令是针对拥有特别意图或目的、而从事播放歌曲的有关行为。他解释,有关被禁制的行为,包括尤其传播有关歌曲时,是具有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等,或令人误会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拥有自己国歌。林定国指,法庭同意有必要性颁布禁制令,同时法庭并无忽略言论自由的重要,禁令范围无构成不合理限制,不会影响正常的新闻及学术活动。另外,林定国强调,禁制令并非针对任何网络供应商或是交媒体,又说希望透过禁制令说服网络供应商,不要为某些从事非法行为人士提供便利。他说,法庭提及根据相关证据,网络供应商尤其是Google清晰表示,会尊重法庭判决;而根据例如Google公司政策,亦表明会尊重法律,如有违反情况,会依循要求,移除有关内容,不会容许具误导、欺骗或引起仇恨的言论,透过他们的平台传播。他说,法庭亦表明,根据相关证据,没有网络供应商提及移除有关内容会有任何难度。林定国说,政府会依据法庭判决,与相关网络供应商沟通,要求他们移除相关内容。他相信,市民合理期望相关网络供应商「言而有信」、「言出必行」,无任何合理理由怀疑他们不履行自己作出的承诺。被问到有关禁制令会否有时效性,林定国回应,与一般禁制令一样,很多时候不会有特别时效,禁制令已清晰说明,任何人都有法定权利可以去申请更改或撤销禁令。2024-05-0818:57:53(1)

封面图片

《愿荣光》禁制令被拒 律政司申上诉:影响市民情绪

#港闻【Now新闻台】律政司就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早前被拒后不服提上诉,法官强调界线需要清晰。聆讯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朱芬龄及法官彭宝琴审理。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提到歌曲歌词除了提到「要光复这香港」、「时代革命」等,亦在19年被用在示威中,像「军歌」一样影响市民情绪,是香港的国安危机。法官潘兆初则认为,若以禁制令的形式处理,需要有一线清晰的红线,令所有合法的活动有所保障。

封面图片

律政司就法庭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临时禁制令提上诉

律政司就法庭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临时禁制令提上诉律政司司长决定就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批出临时禁制令提出上诉,并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强调作为公众利益的监护人,律政司司长申请该临时禁制令,是为履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和保障国歌的尊严。发言人指出,原讼法庭在判词同意有关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无疑曾被用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临时禁制令申请所禁止的4项行为,均明显是或相当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发言人表示,原讼法庭不批出临时禁制令的判决,并非因为有关行为合法,而是因为法庭认为即使没有禁制令,有关行为本身已构成刑事罪行,故此并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法庭又认为禁制令的执行程序,可能与《香港国安法》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程序有冲突。律政司司长认为有需要上诉申明观点,并请求上诉法庭考虑颁下临时禁制令。发言人又说,法庭判词指出,如果法庭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以及禁制令的执行程序与《香港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没有冲突,法庭会认为临时禁制令可以通过相称性测试,不会对表达自由施加超越为维护国家安全所必须的限制,也不会对个人造成不可接受的负担,并会倾向批出临时禁制令。2023-08-0716:39:22(1)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