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对中国吁全社会反间防谍表达关切

美国务院对中国吁全社会反间防谍表达关切美国政府对中国国家安全部呼吁全社会反间防谍表达关切。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星期三(8月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作出以上表述,并称美国将密切关注北京如何实施经修订后的《反间谍法》。中国国安部官方微信号星期一(7月31日)启用,星期二(8月1日)发布首篇文章,呼吁动员全社会反间防谍,提出要畅通公民、组织举报危害国安行为的渠道,并对举报间谍行为予以表彰和奖励。《反间谍法》今年4月经十四届中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反间谍法》把间谍行为从国家机密和情报,扩大到“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但法律没有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进行具体阐述。《反间谍法》修订后引起包括美国在内等驻华外企担忧,公司的正常商业活动可能受到惩罚。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说:“我们确实对上述呼吁表达关切,尤其是鼓励民众相互暗中监视,确实值得密切关注。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密切关注北京如何实施经修订后的《反间谍法》,该法扩大被列为间谍行为的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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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部开设微信公众号称反间防谍需全社会动员

国安部开设微信公众号称反间防谍需全社会动员国家安全部开设微信公众号,发表的首条内容是有关上月起实施的《国家反间谍法》,表示反间防谍需要全社会动员。国安部表示,《反间谍法》是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充分体现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对深化反间谍斗争、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国安部又指,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严峻复杂,间谍活动是具有高度隐蔽性、专业性和危害性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作用,更需要民众广泛参与、共同防范,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2023-08-011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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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微信公众号启用 吁动员全社会反间防谍

中国国安部微信公众号启用吁动员全社会反间防谍中国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启用后,发布文稿呼吁动员全社会反间防谍。中国国安部官微星期一(7月31日)启用,星期二(8月1日)发布首篇文稿,作出上述呼吁。中国国安部说,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国家安全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7月1日起,经修订后正式实施的《反间谍法》。间谍活动是具有高度隐蔽性、专业性和危害性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反间谍专门机关作用,更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防范,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中国国安部指出,修订后的《反间谍法》立足当前严峻复杂的反间谍斗争形势,对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作出以下规定:在立法目的上,明确反间谍工作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在工作原则上,明确反间谍工作要坚持“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法律义务上,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同时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在权利保障上,明确“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工作制度上,增设“安全防范”一章,明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反间谍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依法建立一整套反间谍安全防范制度机制,共同构建反间防谍的立体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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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反驳外界质疑《反间谍法》:恶意曲解抹黑正常立法

中国国安部反驳外界质疑《反间谍法》:恶意曲解抹黑正常立法针对境外媒体对中国修订《反间谍法》提出质疑,中国国家安全部反驳称,其作为是恶意曲解,抹黑中国正常立法。中国国安部负责人星期五(8月4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回答记者提问时,做出上述回应。中国国安部负责人说,《反间谍法》修订出台后,境内外舆论都比较关注,绝大多数意见支持修法,认为间谍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有个别境外媒体对中国修订《反间谍法》表示担忧,渲染会影响投资营商环境,有的甚至是恶意曲解,攻击抹黑中国正常立法活动。对此,中国国安部做出四点回应。中国国安部负责人说,加强反间谍工作,维护本国国家安全,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以立法形式防范打击间谍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法律规定。负责人指出,修订《反间谍法》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需要。这次修订《反间谍法》目的,是防范、制止、惩治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的各种间谍违法犯罪活动,不针对在华合法经营、投资、从业的公司及其人员。负责人称,《反间谍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反间谍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的原则,这鲜明体现了中国反间谍工作的正义性。有的境外媒体将中国依法调查处理间谍活动,与国家、企业、人员之间正常交流合作挂钩,是对《反间谍法》的误读。负责人续称《反间谍法》的规定公开透明、清楚明确。《反间谍法》对反间谍工作原则、间谍行为定义、调查处置的条件和程序、法律保障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有的境外媒体关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的界定问题。对此,负责人回应,首先,此界定的前提是非法行为,对于遵守中国法律、提供正常商业服务的公司及其人员,并不受本条约束。其次,此界定指明了非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的界限,便于社会知晓,增强了公司及其人员在华合法开展业务的确定性。再次,此界定是各国立法普遍做法。多数国家将获取、收集、复制、泄露、提供有损国家安全或者利益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物品、商业秘密等行为,均作为间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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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将修反间谍法歪曲为泛化国安是贼喊捉贼中国国安部批将修订《反间谍法》歪曲抹黑为中国“泛化国家安全”,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贼喊捉贼的卑劣伎俩。中国国安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星期一(10月23日)发文称,今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通过以来,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声音尊重和支持中国正当的立法活动,但其中也有一些误读,甚至是恶意攻击抹黑。为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中国国安部对一些典型的错误言论予以回应和驳斥,推动各方正确理解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文章指出,2014年《反间谍法》由1993年《国家安全法》更名而来,这次修订实质是30年来的首次修改完善。2023年修订《反间谍法》则是对原法的必要补充完善。文章解释称,过去30年,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针对中国的间谍窃密活动严峻复杂,手法更加隐蔽。原《反间谍法》面临着间谍行为界定不清晰、防范制度不健全、执法措施不完善等不适应的突出问题,亟需因应形势变化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反间谍法律制度。针对被指频繁修法是“泛化国家安全”,中国国安部反驳,阶段性修改反间谍相关法律制度是各国通例。文章还指出,中国坚决反对将经贸、科技等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近年来,美国打着“法治”的幌子,披着“国家安全”的外衣,对正常经贸往来、学术交流、科研活动等进行遏制打压,炮制所谓“中国间谍案”。文章提到,美国《麻省理工科技评论》2021年12月的刊文指出,2018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发起“中国行动计划”,77起案件中近九成针对华裔人士,七成以上不涉及经济间谍指控,还有大量案件没有或无法结案。文章最后强调,将修订《反间谍法》这一正常立法活动歪曲抹黑为中国“泛化国家安全”,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贼喊捉贼的卑劣伎俩。2023年10月23日12:0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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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新版《反间谍法》强化公权力监督制约

中国国安部:新版《反间谍法》强化公权力监督制约中国国家安全部发文说,新版《反间谍法》修订适时、适合、适度,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了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中国国家安全部星期四(2月1日)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下称《反间谍法》)自去年4月通过以来,部分外部势力抱着怕被“打脸”就“黑脸”、怕被“揭短”就“护短”、怕被“端锅”就“甩锅”的心态,对《反间谍法》立法和执法工作指手画脚、歪曲抹黑。但事实是《反间谍法》修订出台契机适时,程序规范,权责明晰,有力震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嚣张气焰,令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安心。在统筹赋权限权关系方面,文章强调,《反间谍法》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文章指,法令进一步强化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国安机关反间谍执法和监督责任,同时也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国安机关执法规范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国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文章称,当前国安领域的公开较量和隐蔽斗争轮番上演,各类间谍破坏活动的主体更加多元、目标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阔、手法更加隐蔽、危害更加严重,反间谍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修订《反间谍法》是加强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的迫切需要。文章说,间谍行为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由于其行为的敏感性、目的的政治性、主体的涉外性、形式的秘密性、影响的不可控性和损害的难以补救性,导致间谍行为成为危害国家安全诸多因素中最为严重的行为之一,各国无不严厉打击。中国反间谍斗争,“乃是光明磊落的正义之举”。2024年2月2日8:3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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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容抹黑!《反间谍法》“破坏营商环境” 的四大谬误

事实不容抹黑!《反间谍法》“破坏营商环境”的四大谬误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后,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声音尊重和支持中国正当立法活动,但也不乏恶意攻击抹黑。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势力煽风点火、推波助澜,散布《反间谍法》“破坏营商环境”的荒谬论调,污蔑中方“泛化国家安全”,渲染在华正常商业活动可能被当作“间谍行为”。对这种有毒言论,法律本身和事实真相是最好的“杀毒剂”。谬误之一:《反间谍法》恶化营商环境,对外企在华投资造成“寒蝉效应”。事实真相: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修订后的《反间谍法》更加清晰准确、公开透明,恰恰是中国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也是国家保持开放稳定营商环境的基础。纵观世界各国,加强反间谍立法、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通行做法,也是正当之举。修订完善《反间谍法》是正常的立法活动,是中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体现。炒作《反间谍法》“破坏营商环境”“加速经济脱钩”,纯属歪理邪说、颠倒黑白。——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清晰明确的法律制度是企业安心投资经营的基本保障。《反间谍法》的前身是1993年《国家安全法》,已经施行30年,条文比较简单,多为原则性表述。这次修订将条文由40条细化为71条,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合法和非法的边界,增强法律规则的确定性,减少企业违法的不确定性,帮助企业更好依法依规经营。谬误之二:《反间谍法》将商业数据视为“国家秘密”,正常获取商业信息的行为可能被当作“间谍活动”。事实真相:《反间谍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不针对正常商业活动,不会对外企在华合法投资经营造成任何影响。——对于什么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我国法律作了明确清晰界定。《保守国家秘密法》详细列举的7类国家秘密事项不包括“商业秘密”,《反间谍法》规定的6类间谍行为更不涉及所谓“正常获取商业信息”,《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分别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作了清晰界定。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混为一谈,将“商业活动”和“间谍行为”强行挂钩,分明是别用有心、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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