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上诉禁《愿荣光》:国安事宜应给予凌驾性比重

港律政司上诉禁《愿荣光》:国安事宜应给予凌驾性比重针对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申请,律政司称,高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对国安事宜给予凌驾性比重,因此决定对法院决定提出上诉。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律政司星期三(8月9日)在港府网站上传的上诉通知书中称,高等法院考虑是否批准临时禁制令时,错误使用一般不涉及国安案件的相称性测试,没有考虑到禁制令有助于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刑法,错误而狭窄地聚焦在干犯禁制行为的刑罚远超于违反禁制令的惩罚。律政司称,行政长官已证明四项宣传或传播《愿荣光》歌曲的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构成国安风险,违背国安利益,且《香港国安法》指明行政长官的证明书对法庭有约束力,因此法庭必须对行政长官的意见给予最大比重。但法庭在评估国安风险时,除了缺乏敏感情报、国安专门知识及职能,也只对国安事宜和行政长官证明书给予相当大比重,而非凌驾性比重,属法律上犯错。律政司认为,执行禁制令及刑事检控没有兼容性问题,没有冲突,为维护国安更应两者并行,禁制令更可补救刑事检控有时限的缺点。律政司强调,法庭判断禁制令有没有真正功用时,必须考虑行政长官的证明书已证明四项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愿荣光》被有效地用作煽动其他人分裂国家及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创作《愿荣光》的目的是要激发起反抗建制的情绪及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的信念、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是旨在引起支持“香港独立”的情绪并危害国家安全。针对高等法院指批准禁制令会出现某人同时接受刑事检控和民事藐视法庭诉讼的“一罪两审”情况,律政司认为,某人同时受到刑事和民事检控时,法庭会确保被告不受任何不公平待遇,且禁制令及刑事检控同时并行,比起单以刑事检控,更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四项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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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法庭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临时禁制令提上诉

律政司就法庭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临时禁制令提上诉律政司司长决定就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批出临时禁制令提出上诉,并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强调作为公众利益的监护人,律政司司长申请该临时禁制令,是为履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和保障国歌的尊严。发言人指出,原讼法庭在判词同意有关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无疑曾被用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临时禁制令申请所禁止的4项行为,均明显是或相当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发言人表示,原讼法庭不批出临时禁制令的判决,并非因为有关行为合法,而是因为法庭认为即使没有禁制令,有关行为本身已构成刑事罪行,故此并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法庭又认为禁制令的执行程序,可能与《香港国安法》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程序有冲突。律政司司长认为有需要上诉申明观点,并请求上诉法庭考虑颁下临时禁制令。发言人又说,法庭判词指出,如果法庭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以及禁制令的执行程序与《香港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没有冲突,法庭会认为临时禁制令可以通过相称性测试,不会对表达自由施加超越为维护国家安全所必须的限制,也不会对个人造成不可接受的负担,并会倾向批出临时禁制令。2023-08-0716:3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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