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原董事长被控受贿 其中千万人民币系未遂

新华保险原董事长被控受贿其中千万人民币系未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万峰在20年间,多次收受现金等方式的贿赂,共计逾1209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25.15万新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8月31日)上午9时半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万峰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从199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万峰在任新华保险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万峰于1998年至2017年间,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万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万峰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法庭给予其减轻处罚。法庭将择期宣判。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5岁的万峰在1982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同年进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始从事人身保险工作。万峰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保险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席风险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新华保险于2019年1月发布公告称,万峰因个人年龄原因辞去一切职务。万峰从今年1月起失联,后于6月被通报证实,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检察机关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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