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到校将猥亵女儿的副院长打伤,检方:不起诉】
【父亲到校将猥亵女儿的副院长打伤,检方:不起诉】 2021年5月9日,李某得知15岁的女儿在某职业技术学院上学期间被该学院副院长谢某某猥亵,来到学校对谢某某进行殴打。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打伤谢某某的行为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向学校主张其女儿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出于激愤实施的伤害行为。因李某系初犯、偶犯,其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谢某某,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负有教育、培训、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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