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暴动案脱罪 律政司就13人提上诉 9人已离港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法庭报导1⃣两暴动案脱罪 律政司就13人提上诉 9人已离港

#法庭报导 1⃣两暴动案脱罪 律政司就13人提上诉 9人已离港 据悉两案合共9人已离港,故律政司未能把上诉通知书送达被告。高院上诉庭今进行聆讯,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潘敏琦和彭宝琴指示律政司寻求「法庭之友」协助,以处理目前情况,将不早于4个月后再聆讯,期间须准备陈词。 2⃣【支联会颠覆案】邹幸彤4.25申请解除87A陈词:控方到底惊啲咩? 离邹幸彤首次提出申请半年,案件的交付程序报导限制今正式解除。《独媒》于此际,让邹幸彤于庭上说过的话重新见光。 3⃣【支联会颠覆案】破产署称无答辩意向 李卓人何俊仁拟不认罪 邹幸彤提初级侦讯 当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自去年10月被取消公司注册、一直无人代表的支联会,破产管理署经近4个月考虑后,终在2月24日表示代表支联会是破产管理署署长的法定责任,故决定代表支联会出庭。5月31日,各被告首透露其答辩意向,李卓人和何俊仁均拟不认罪,邹幸彤提初级侦讯,至于由破产管理署代表的支联会,则没有特定的答辩意向,对是否认罪保持「沉默」,将被视为「不认罪」交付高院审讯。 4⃣【支联会颠覆案】官正式解除87A报导限制、下令邹幸彤初级侦讯公开进行 邹幸彤要求初级侦讯公开进行,但控方反对,称会引起讨论并影响审讯公正性。惟罗德泉指,初级侦讯是交付程序的一部分,现时取消报导限制既成事实,「如果畀人报导,但唔畀人入嚟会好奇怪」,又指控方立场犹如「唔好有人揸车,就包冇意外发生。但系咪去到咁极端?」他终称,香港法治稳健且令人充满信心,控方一刀切要求闭门聆讯,是有点妄断和过份担心,下令邹幸彤于9月2日至13日的初级侦讯可在公开法庭进行。 5⃣【元朗7.21】白衣人暴动案 学生打算为伤者急救却被打 事后患创伤后压力症 6⃣【理大围城】前剧埸演教员称在场为「感受气氛」 控方反指「走入暴动舞台」 7⃣37岁无业男涉袭葵涌黄店职员 控方透露拟改控较严重伤人罪

封面图片

港律政司就刘伟聪李予信脱罪提上诉

港律政司就刘伟聪李予信脱罪提上诉 香港涉案人数最多的国安案件中,法庭裁决其中两名不认罪的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提出上诉。 综合星岛日报网和香港电台网站报道,控方星期四(5月30日)称,就刘伟聪与李予信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 控方并申请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D条,要求法庭颁令两人在律政司正式提出上诉期间,须维持受审时的部分保释条件。 根据去年修订的《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如律政司司长通知法庭将就裁决结果上诉,法庭可应司长的申请批准被告保释或命令羁留扣押,以待上诉庭裁决。 47名人士2020年因参与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派初选(也称“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有16人不认罪。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作出裁决,不认罪的被告中,除了李予信和刘伟聪两人脱罪,其余14名均罪成。 据《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罚则,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最少监禁10年,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2024年5月30日 4:29 PM

封面图片

47人颠覆案|律政司就刘伟聪李予信脱罪提上诉

47人颠覆案|律政司就刘伟聪李予信脱罪提上诉 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法庭裁定刘伟聪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下午向法庭提出上诉申请,法庭现时休庭10分钟。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在庭上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条例》第81DB,就刘伟聪及李予信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根据去年修订的《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DB条,在紧接法庭裁定某被告人无罪后,如律政司司长通知法庭拟上诉裁决,法庭可应司长的申请批准该被告保释或命令羁留扣押,以待上诉庭上诉裁决。 2024-05-30 14:46:34 (3)

封面图片

47人颠覆案 | 14人罪成 律政司对脱罪两人提上诉

47人颠覆案 | 14人罪成 律政司对脱罪两人提上诉 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否认控罪的16名被告,有14人被裁定罪成。法官颁下裁决理由,指出第一被告戴耀廷构想的「35+计划」终极目的及用意非常清晰,要利用该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法庭肯定,戴耀廷有对参加协调会议人士解释,他在协调协议中所说的「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要采取步骤、他想追求的结果,因此行政长官在财政预算案被否决两次后别无选择,必须根据《基本法》第五十二条辞职。法庭认为,戴耀廷推想的「揽炒十步曲」中,直至行政长官下台的一步,并非如辩方所说的空想。法庭亦提及,国安法第22条所指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足以构成颠覆国家政权。法庭参考《基本法》有关条文,立法会议员显然肩负宪制责任,在需要时,依据财政预算案的利弊以审核及通过。法庭认为,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或公共开支,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属违反《基本法》规定,如果有关行为具有严重破坏政府、或行政长官权力与权威的意图,更「不在话下」。法庭毫不犹疑肯定,怀有意图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必然系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法庭确信,所有协调会议结束至初选提名期完结前,除了少数仍有保留、无参与初选人士外,运用否决权属绝大部分参选人的共识。至于涉及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文「非法手段」的诠释。法庭不认同辩方提出,「其他非法手段」必须是刑事罪行。法庭指出,根据国安法,所有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或活动,不论形式及方法,不可能视为可接受或可容忍。法官指出,全国人大「5.28」决定提及,制定国安法为防范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等;人大「5.22」说明亦指,「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等非暴力行为可破坏国家安全。将国安法22条限制于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及活动,属不合情理、不合逻辑,有违国安法目的。案中其余31名被告,早前已承认控罪,继续还押。 2024-05-30 18:24:43 (1)

封面图片

#港闻【Now新闻台】律政司就民主派颠覆政权案提出上诉。律政司就刘伟聪脱罪裁决上诉,至于另一脱罪被告李予信,律政司则没有上诉。

#港闻 【Now新闻台】律政司就民主派颠覆政权案提出上诉。律政司就刘伟聪脱罪裁决上诉,至于另一脱罪被告李予信,律政司则没有上诉。 法官在当日判词称,虽然刘伟聪的名字出现在《墨落无悔》签署名单,但无法肯定是否他签署,而法庭无法确定李予信是有计划的一方,不能确定他有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所以裁定两人罪名不成立。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律政司就刘伟聪无罪裁决提上诉 无就李予信提上诉

【初选47人案】律政司就刘伟聪无罪裁决提上诉 无就李予信提上诉 ▌刘伟聪罪脱 官指无主张否决财案、不肯定是否亲自签「墨落无悔」 ▌李予信罪脱 官:李后期才参选、对公民党签「墨落无悔」不知情 ▌律政司拟提上诉 刘伟聪、李予信续须遵守保释条件 罪成被告暂定6.25求情 ▌45名罪成被告6.25至8.5起分6批求情 据悉需就是否采同一刑期等级陈词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