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上诉得直 官指警方没认真主动考虑防疫措施 裁禁止六四集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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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六四集会案 邹幸彤上诉得直 律政司申上诉至终院 相关报导:邹幸彤上诉得直 官指警方没认真主动考虑防疫措施 裁禁止六四集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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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六四纪念不合法 香港法院撤销邹幸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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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煽惑参与六四集会案 律政司终极上诉得直

邹幸彤煽惑参与六四集会案 律政司终极上诉得直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六四集会案,律政司终极上诉得直,恢复原审对邹幸彤的定罪,并发还刑期上诉予原讼法庭法官进行裁定。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判词指出,答辩人不能以挑战禁令作辩护理由,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对集会是否合法有「最终」裁定,如果被告在刑事法律程序重启禁令有效性问题,必然会削弱禁令的权威,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造成损害。 2024-01-25 18:23:4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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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警方禁「六四集会」合法性存疑 邹幸彤煽惑他人非法集会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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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六四集会恢复定罪 邹幸彤申保释候刑期上诉结果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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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煽惑参与六四集会罪成 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

【邹幸彤煽惑参与六四集会罪成 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 香港警方以防疫为由反对2021年六四维园悼念集会,时任支联会主席邹幸彤被指于社交媒体及报章发表呼吁市民参与集会的内容,经审讯后裁定煽惑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 邹不服上诉,昨(14日)高院法官张慧玲裁定上诉得直,表示邹的文章有意图吁人到维园集会,惟因警方禁止集会的「合法性」未确定,故撤销其定罪及判刑。 法官在判词中提到争议有三项,分别为原审错误裁定上诉人不可在刑事审讯中质疑「禁止令」合法性、原审没考虑上诉人行使言论自由等权利可构成合理辩解、原审错误裁定涉案文章构成煽惑及有煽惑意图。 因邹幸彤原定最早明年一月刑满,撤销本案刑期后,邹幸彤将提早一个月满形,但她仍因支联会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案还押。 #香港 #支联会 #六四晚会案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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