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控方就「共谋者原则」交25页证据列表 公民党抗争派记者会等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

#初选47人案 控方就「共谋者原则」交25页证据列表 公民党抗争派记者会等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今(27日)踏入审讯第16天。控方今表示已完成区诺轩的主问,并向辩方呈交「共谋者原则」下针对各被告的25页证据列表,列出会依赖的文章、帖文及影片等。控方确认,本案协议于2020年2月中已由戴耀廷和区诺轩二人达成,而列表上的所有证据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即使他们当时未加入串谋。 有辩方律师质疑,列表范围广阔,包括公民党和抗争派记者会片段、社民连网站、甚至个别被告FB帖文,问是否全用以指证所有被告,控方确认。法官李运腾指,控方立场是否合理有待辩论,并预料本案将牵涉两方面法律争议,包括「共谋者原则」是否适用于当时尚未变成违法的协议(《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才生效)、及当时尚未参与其中的被告。法官陈庆伟批准将案件押后至周三(3月1日)续审,以让辩方审视文件。 ▌第三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各区协议无公开惹争议 戴耀廷初选后称「不说瘫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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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初选47人案】控方就「共谋者原则」交25页证据列表 公民党抗争派记者会等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 控方表示已完成区诺轩的主问,并向辩方呈交「共谋者原则」下针对各被告的25页证据列表,列出会依赖的文章、帖文及影片等。控方确认,本案协议于2020年2月中已由戴耀廷和区诺轩二人达成,而列表上的所有证据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即使他们当时未加入串谋。 有辩方律师质疑,列表范围广阔,包括公民党和抗争派记者会片段、社民连网站、甚至个别被告FB帖文,问是否全用以指证所有被告,控方确认。法官李运腾指,控方立场是否合理有待辩论,并预料本案将牵涉两方面法律争议,包括「共谋者原则」是否适用于当时尚未变成违法的协议(《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才生效)、及当时尚未参与其中的被告。法官陈庆伟批准将案件押后至周三续审,以让辩方审视文件。 2⃣前警员嘲殉职督察 煽动罪成还柙 官:对克尽己职的警官表达憎恨及藐视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指,被告声称替林婉仪遇难不值、因她失踪而难过,但他留言「好耶有腐做luu uu」,「竟然会把失踪一天的林督察联想成腐尸,更因为有机会处理这具腐尸而表示欣喜!」香官批评被告留言态度轻佻、用字凉薄,字里行间更流露喜悦心情,对遭遇不幸的林表示不敬,亦表达对警队的仇恨和离叛。香官指被告又刻意选择在警务处 Facebook 留言,难免刺激支持警队执法的人的情绪,有意挑拨香港居民间的不满,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3月4日作求情,被告须还柙候判。 3⃣入境事务主任涉安心出行截图入大楼 职员确认可选择到达工作楼层才扫QR Code 3名公务员及2名外判职员涉前年11月使用虚假「安心出行」应用程式进入湾仔入境事务大楼,遭控「侵入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罪。34岁入境事务主任否认控罪开审。时任总入境事务主任供称,当日获告知被告使用「安心出行」的截图进入大楼;另一副部门主任秘书则确认,因大楼出入口及人流众多,当时定制各种扫「安心出行」做法,被告工作的楼层设独立 QR Code,可选择到达后才扫瞄。控方举证完毕,裁判官何慧娴裁定表证成立,并将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 4⃣【蔡天凤案】前夫及前家翁等3男被控谋杀 庭上表现平静 4人还柙至5.8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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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辩方指被告不曾就无差别否决财案达协议 法官周五就「共谋者原则」裁决 控方今应法官要求交代各被告和共谋者加入串谋的时间,并列出可显示被告参与串谋的证据。惟多名辩方大状均指相关证据不充分,亦强调本案不曾达成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协议,只是从政者尝试参与初选和表达一些主张,即使有协议也只是同意举行初选为民主派争胜算。 其中吴政亨被控方指为组织者,其代表大状强调吴虽与戴耀廷有联系并发起「三投三不投」约束初选参选人,但吴仅着重团结民主派,无意加入戴耀廷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串谋,与戴耀廷即使达成协议,也与本案协议不同。法官周五(2日)将就控方能否援引「共谋者原则」作出裁决。 今日审讯 ▌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 官多番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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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法官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 辩方指被告未料《国安法》前言行违法造成不公 16人不认罪,踏入审讯第60天,续处理「共谋者原则」的法律争议。法官陈庆伟今表示,被告何时加入串谋属重要,惟控方没有说明,要求控方明天提交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的列表。控方在法官追问下,指若法庭不同意本案于2020年1月饭局已形成串谋,下个形成串谋的日期为3月25日公民党记者会,惟法官质疑该记者会与戴耀廷和区诺轩无关,亦指似乎无证据前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为共谋者。 对控方指被告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辩方质疑不能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类比,而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未必能预料当时言行或违法,控方以此指证被告构成不公;又指控方引用的美国案例与共谋者原则无关,对本案无约束力。法官多番追问,该案例有否提及控罪生效前已形成串谋协议,并指若然如此便需慎交朋友,否则朋友日后犯事,即使以往交往多清白,也可能成为犯罪言行。控方最终承认案例没有如此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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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法官裁定「共谋者原则」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 审讯第62天,控辩双方就「共谋者原则」作法律争议3日后,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今裁定,「共谋者原则」只适用于2020年7月1日《国安法》生效后的共谋者言行,而《国安法》前的共谋者言行并不能纳为该原则下的证据,只能以非传闻证据的用途呈堂,意味不能依赖相关言行所述为事实来指证各被告参与本案串谋。而对辩方反对将匿名证人就新西协调会议的片段和录音呈堂,法官指相关证据与本案有关,无充分理由拒绝呈堂,但同裁定仅可用作非传闻证据的用途,详细理由押后颁布。控方表示案情完结,林卓廷、黄碧云及何桂蓝等拟要求法庭裁定本案表证不成立,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至下周四(8日)处理。 昨日审讯 ▌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 官多番质疑 ▌辩方指被告不曾就无差别否决财案达协议 法官周五就「共谋者原则」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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