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资料案 3人判监4.5个月获批保释候上诉 控方提禁受访条件惟官称已结案被告有言论自由

拒交资料案 3人判监4.5个月获批保释候上诉 控方提禁受访条件惟官称已结案被告有言论自由 罗德泉批准3人以原有条件保释,并批准解除9P报导限制。控方一度提出加入不准受访的保释条件,惟罗称案件已完结,被告有自由在不违法下表达对案件的意见;控方亦望维持报导限制,惟罗同样指案件已完结,不再担心报导会影响公平审讯。而邹幸彤则因保释条件限制言论自由而拒绝接受,继续还柙。 相关报导: ▌拒交资料案3人罪成 官:「外国代理人」在港是新概念 警有需要索资料非渔翁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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