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资料案 戴启思求情指任大状40年未见不知被指控身分下定罪 邹幸彤陈情遭官三度打断

拒交资料案 戴启思求情指任大状40年未见不知被指控身分下定罪 邹幸彤陈情遭官三度打断 邹幸彤今亲自陈情,表明支联会非外国代理人,判刑是「惩罚捍卫真相的人」,惟支联会以行动表明绝不屈服。邹又批评,当国家利益由一个党、甚至一个人来定义,所谓「国家安全」无可避免成为人们权利和安全的威胁。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三度打断邹的陈词,指法庭并非表达政见的平台,着邹就「纯粹法律议题」陈词,惟邹指本案源于政治行动,硬要分开「法律」和「政治」是荒谬。 代表邓岳君和徐汉光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则表示,被告在不知为哪个外国政府或组织代理人的情况下定罪,是他担任40多年大状以来所未见,望法庭基于不知组织身分,考虑被告对国家安全无真正威胁而轻判。 相关报导: ▌拒交资料案 3人判监4.5个月获批保释候上诉 控方提禁受访条件惟官称已结案被告有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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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陈情全文:当权力的行使建基谎言,生而为人只能不服从

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陈情全文:当权力的行使建基谎言,生而为人只能不服从 独媒报导 自被捕起一年半,经历横跨五个月的16日审讯,最终所有被告被裁定罪成。判刑前,自被捕起还柙的邹幸彤于被告栏内陈情,重申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判刑是「惩罚捍卫真相的人」;而支联会以行动表明绝不屈服,继续「以真相对抗谎言、以尊严对抗侮辱」。 她甚至提到聆讯在一个讽刺的时候举行当虚假的人民代表正在北京举行盛大聚会,人民真诚的声音却被这个法庭拒之门外。她也说,当国家利益由一个党、甚至一个人来定义,所谓「国家安全」便无可避免成为人们权利和安全的威胁。 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三度打断她的陈词,原因是求情是「纯粹法律程序」,只处理「纯粹法律议题」。邹幸彤笑了她说案件始于指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通知书,「这行动本身就是政治」,而他们拒交资料的唯一原因也是政治,「若要将背后原因分为法律的和政治的,只是令这本已荒谬的审讯更加荒谬」。 邹幸彤最终在庭上完整读出陈词。她说与不知名外国组织的虚构代理人相比,明显确实存在但无须问责的政权,才是更危险的猛兽。她也向法官表明,如果必须,就对他们的不服从宣判,「但当权力的行使是建基于谎言,我们生而为人只能不服从。」 #不服从 #不认命 #邹幸彤 #国安处 #支联会 #ChowHangTung #打压异见 #毋忘六四 #国安法 #欲加之罪 #冤狱 #荒谬法治 #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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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囚4.5月 保释上诉】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囚4.5月 保释上诉】 【戴启思:40年大律师生涯 未曾不知代理人身份下定罪】 前年警方国安处指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要求7名支联会常委提交资料但遭拒,5人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多次要求控方披露支联会是哪国或哪组织的代理人,惟控方以资料涉及「公众利益豁免权」为由拒绝。梁锦威、陈多伟早前认罪判囚3个月,已刑满出狱,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徐汉光今(1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判囚4个半月,邹已被还押17个月。 代表邓岳君及徐汉光的大律师戴启思指,被告被指为「外国代理人」,但却在不知道是哪国家或外国组织的代理人下而被裁定罪成,是他40年大律师生涯从未遇过的。求情指在不知国家或组织身份下,未能确定对国家安全有威胁。罗官最终判处3人监禁4个半月。 案件编号:WKCC 3633/2021 报导:爆炸头IG/FB/TG @boomheadhk #邹幸彤 #国安处 #支联会 #ChowHangTung #打压异见 #毋忘六四 #国安法 #欲加之罪 #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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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 【Now新闻台】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时任副主席邹幸彤等三人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被驳回。 邹幸彤与支联会两名前常委邓岳君、徐汉光,早前被裁定拒交资料罪成,判囚4.5个月。被高院驳回定罪及刑期上诉后,他们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许可的证明书。 邹幸彤在庭上指,案件仍有重要的争议之处,包括涉案的组织是否外国代理人、是不是犯罪的要素等。 法官黎婉姫指,相关争议在审讯及上诉时提出过,认为本案没重大而广泛的法律观点,驳回他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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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前副主席邹幸彤、前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罪成】 警方国安处前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要求7名支联会常委提交资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等3人否认「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今(4日)于西九龙法院裁决。 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3人罪成,表示涉案通知书是合理和合法,获发通知书的被告有责任对通知书作回应,惟从5名被告共同签署、递交给警方的公开信可见,各被告明显无意图提供任何资料,他们拒绝遵从通知是没有理据(unjustified),故裁定3人罪成。 3人闻判表现平静,邓岳君其后向旁听席微笑。案件押后至下周六(11日)求情,徐汉光和邓岳君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散庭时,旁听席向邹幸彤挥手,有人喊「保重呀」,邹幸彤亦微笑回应:「终于见到大家个下巴!」 稍后将会有详细报导。 案中5名被告为:邹幸彤(36岁,大律师)、邓岳君(53岁,无业)、梁锦威(36岁,葵青区议员)、陈多伟(57岁,货车司机)和徐汉光(72岁,退休)。 控罪指他们违反《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第3(3)(b)条,于去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上述《国安法》条例,送达通知,但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其中梁锦威和陈多伟认罪,判囚3个月,已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WKCC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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