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资料案 戴启思求情指任大状40年未见不知被指控身分下定罪 邹幸彤陈情遭官三度打断
拒交资料案 戴启思求情指任大状40年未见不知被指控身分下定罪 邹幸彤陈情遭官三度打断 邹幸彤今亲自陈情,表明支联会非外国代理人,判刑是「惩罚捍卫真相的人」,惟支联会以行动表明绝不屈服。邹又批评,当国家利益由一个党、甚至一个人来定义,所谓「国家安全」无可避免成为人们权利和安全的威胁。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三度打断邹的陈词,指法庭并非表达政见的平台,着邹就「纯粹法律议题」陈词,惟邹指本案源于政治行动,硬要分开「法律」和「政治」是荒谬。 代表邓岳君和徐汉光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则表示,被告在不知为哪个外国政府或组织代理人的情况下定罪,是他担任40多年大状以来所未见,望法庭基于不知组织身分,考虑被告对国家安全无真正威胁而轻判。 相关报导: ▌拒交资料案 3人判监4.5个月获批保释候上诉 控方提禁受访条件惟官称已结案被告有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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