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墨落无悔」属「内斗」宁愿无、《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墨落无悔」属「内斗」宁愿无、《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 审讯第30天,区诺轩继续接受代表何桂蓝的大状盘问,就有参选人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区指虽有保留但尊重,认为属各人自由,但同意签声明可谓「内斗」和捆绑他人,可以的话宁愿没有该份声明,但同意即使无声明,DQ的风险一开始已存在。 区又同意,发起「35+」初衷是不想浪费选票,并强调不是要推销或贩卖希望,因《国安法》落实、亦可能出现DQ,民主派或未能取得过半议席,同意谋划可能会「失败」。辩方问,故最后「35+计划」只是一个梦?法官亦问是否「注定失败」?区答「好难一概而论」。此外,区同意于2020年前一段时间已认识何桂蓝,曾接受她访问,同意辩方指她是「醒目的政治记者」;又同意35+计划暂停后,各参选人做的的决定亦是「自主」的。 昨日审讯 ▌区诺轩同意组织者无讨论入议会后计划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挥泛民 ▌区诺轩指「揽炒」表达绝望、置诸死地而后生 引中共元老紫砂茶壶喻港论指「冇必要打烂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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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称办初选「初心」与戴耀廷不同、民主党「墨落无悔」后维持不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立场 审讯第23天,区诺轩接受代表民主党黄碧云和林卓廷的大状盘问,同意与戴耀廷就初选目标有分歧,他的「初心」只是协调民主派争取立会过半,惟戴耀廷则较着重运用否决权,亦承认组织者对如何争五大诉求「倾唔到一个有效嘅策略」。被问是否同意将否决权与「35+」捆绑,区承认「终归冇反对」,指当时未立《国安法》,「我的确冇为意到当时候呢一啲嘅主张,系会触犯法例。」区又同意,民主党在「墨落无悔」发布后,仍维持不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立场,他亦不知道林卓廷和黄碧云有否收到相关协调机制文件。 同日审讯 ▌区诺轩称杨雪盈落败后仍参选有违35+共识、港岛会议及文件无提及〈真揽炒十步〉 ▌区诺轩:否决财案为戴耀廷「单向」介绍 从不视吴政亨为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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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七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35+」可能失败 指戴耀廷协调过程难言民主 区诺轩早前已表明与戴耀廷的分歧,他本周承认,在《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而民主派入议会后一致投票只是戴耀廷的「假设」,立会过半作为「大杀伤力宪制武器」的说法是「有缺陷」。区又表示,参与者对否决财案有不同意见,而戴「侧埋一边」、「硬销」否决权和发展「揽炒十步」观点,是有问题亦无尊重与会者意见,难以接受过程是民主。 区诺轩亦形容,揽炒派是「表达紧一种绝望」,望用尽手段争取「破局」,「置诸死地而后生」;但他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否决财案解散立会的机制「混为一谈」,亦真诚认为戴耀廷「揽炒十步」想法与初选无干,指初选文件无提过政府停摆和特首下台。不过区同意,戴曾提出透过立会夺半取得否决财案的「政治筹码」,与政府谈判。 此外,本周所有被告大致完成盘问,预计区诺轩下周一完成作供,另一控方证人、同案被告赵家贤将出庭。其中就发起「墨落无悔」的邹家成,区对新东会上没有共识,声明却称「已取得共识」并使用「会运用」否决权字眼,怀疑是否有他不知情的「黑盒」过程。另外,法官一度指「大杀伤力武器」概念源自美国入侵伊拉克,但区指没想到该背景,认为戴相关概念仅是对运用《基本法》权力的包装。 ▌第六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称感被戴耀廷「骑劫」惟翌日改口 指「揽炒十步」为「狂想」不欲在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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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官称戴耀廷无共识下加入否决财案条款「几hard sell」 区诺轩认同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6人不认罪,今(23日)踏入审讯第30天。区诺轩今开始接受代表邹家成的大状盘问,重申「35+」主要目标仅立会过半,非令政权倒台,「冇谂过亦都唔想犯法。」区同意各区就否决财政预算案没有达成共识,惟戴仍将相关条款加入协调文件,法官李运腾闻言指戴挺「硬销」,区同意「系几硬销」,惟被问到文件是否非参与者共识,区则指「大家可能有分歧,我哋好难一刀切话𠮶样嘢系 yes or no」。辩方提出,戴耀廷发出相关协调文件只是「邀请各人同意」,惟区指该文件没列明是「邀请函」;但区同意,新西参选人最终签署协议并夹附在提名表格,是个人对于协调文件的「回应」。 同日审讯 ▌区诺轩:「墨落无悔」属「内斗」宁愿无、《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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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对多名参选人「政治表态」感无奈、若被DQ会「白费好多人心机」 审讯第28天,区诺轩继续接受代表何桂蓝的大状盘问,同意担心候选人因表明否决预算案而被DQ,故「参选人应该小心言行」,惟2020年6月越来越多候选人作「政治表态」,他「感到好无奈」,认为若DQ会「白费好多人嘅心机」。对于戴耀廷主张政府不回应「五大诉求」才否决预算案,区认为视乎政府能否「释出善意」,不过法官李运腾指政府有否「回应」是由议员而非35+组织者决定,因议员进入议会后组织者便很难控制他们。辩方同意,指本案谋划是「空洞(hollow)」的。 今日审讯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区诺轩:戴耀廷处理初选「有唔民主嘅地方」 后期「似乎变成一派拉倒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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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解散立会机制混为一谈、真诚认为戴耀廷看法与初选无干 审讯第31天,区诺轩继续接受盘问,重申初选文件无提戴耀廷「揽炒十步」亦无要求参加者支持「揽炒」,而他认同否决预算案致特首下台造成「宪制危机」,但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中否决财案致解散立法会的机制「混为一谈」,强调当时真诚地认为戴耀廷想法「同我哋成班人搞初选无干」。戴曾形容立会过半否决权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法官陈庆伟一度指「大杀伤力武器」概念最早于20多年前出现,美国以此为由入侵伊拉克和推翻其政府,惟区称没想到该历史背景,认为该说法只是戴对使用宪制权力的论述框架和包装。 辩方亦展示提名表格,法官陈仲衡关注参选人须声明无因相关法例丧失参选或当选资格。区指知道有参选人曾被DQ,但他作为初选举办者「都可以叫系『打开门口做生意』」。陈仲衡一度质疑条款是否「window dressing measure(整色整水)」,区同意是采用「诚实制度」,又认为民主要素包括参选和被选权,「我哋冇谂过去DQ曾经被政府DQ嘅人。」 昨日审讯 ▌区诺轩:「墨落无悔」属「内斗」宁愿无、《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 ▌官称戴耀廷无共识下加入否决财案条款「几hard sell」 区诺轩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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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同意组织者无讨论入议会后计划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挥泛民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同意组织者无讨论入议会后计划 即使戴耀廷亦不能指挥泛民 审讯第29天,区诺轩继续接受代表何桂蓝的大状盘问,表示「墨落无悔」提及会用权否决预算案,是增加参选人被DQ的风险,但承认声明上无提及「无差别」否决。区亦同意,虽然35+目标是要求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但组织者对进入议会后的计划无详细讨论、参与者亦无清楚说出过半后具体部署,亦没有讨论由谁带领民主派。法官李运腾一度问,即使是戴耀廷也不能指挥?区指「可以咁讲」,亦同意戴没要求参选人签文件,但「墨落无悔」就要作出表态,「系对组织者嘅一个异议」。 此外,区同意戴曾提及以立会夺半作为「政治筹码」,而区曾于访问指拿到35+能「夺权」是「笑话」,他解释香港「行政主导」、立会权力有限,即使民主派立会过半「仍受制于既有框架」;又指首次否决预算案后特首有权决定是否解散立法会,在第二次否决预算案后才必须下台。 上一次审讯 ▌区诺轩:民主派就财案一致投票仅为戴耀廷假设 非各人「共同愿景」 ▌区诺轩:戴耀廷处理初选「有唔民主嘅地方」 后期「似乎变成一派拉倒一派」 ▌区诺轩对多名参选人「政治表态」感无奈、若被DQ会「白费好多人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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