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国安警假名开FB帐户 曾于戴耀廷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 警:无印象

#初选47人案 国安警假名开FB帐户 曾于戴耀廷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 警:无印象 审讯第57天,控方传召负责网上搜证的国安处警员冯小敏作供,她供称2020年7月初选举行前获指示调查网上有关35+初选的资料,并因过程中知道戴是初选的「主要人物」而着重调查他。冯同意,其队伍共用一个名为「邓奇」的 Facebook 帐户,「邓奇」是假名,她并以此帐户进行截图。辩方展示警方截图,显示戴耀廷7月回应中联办谴责初选违法的帖文下,「邓奇」曾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冯指没印象发出此留言,但承认该帐户只是由警员使用。法官问,该留言是否可引致和激起(provoke)其他人的留言,冯答「冇错」。不过据记者观察,相关帐户在冯作供后数小时已变为无法查看。 同日审讯 ▌林景楠接受何桂蓝一方盘问 曾称「面对制度败坏」不参选进出口界惟因朋友游说再参选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疑国安警帐户2016年起民主派帖文留言 辱余慧明「肥婆」 撑黄之锋占领机场】// 光传媒 @photonmediahk

【疑国安警帐户2016年起民主派帖文留言 辱余慧明「肥婆」 撑黄之锋占领机场】// 光传媒 @photonmediahk 初选案审讯期间,国安处女警冯小敏披露,国安处内部共用名为「邓奇」的Facebook帐号,辩方展示「邓奇」2020年7月在戴耀廷的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的截图。昨日下午相关留言仍存在,但留言者的帐户名称是「邓汉其」,其后「邓汉其」帐户整个消失。有「连登」网民发现,「邓汉其」自2016年起在不同民主派人士专页留言,撑黄之锋占领泰国机场,又辱骂余慧明是「肥婆」。 #初选案 #国安法 #戴耀廷 #罗冠聪 #黄之锋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 第十五周审讯整理 控方传毕证人 押5.29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

#初选47人案 第十五周审讯整理 控方传毕证人 押5.29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 控方本周应辩方要求传召多名证人接受盘问,其中同案认罪被告林景楠称曾获沈旭晖邀请参选立法会功能组别,后因「制度败坏」决定不参选进出口界,改为参选新界东,在初选表现不佳后再重返进出口界。时任新界东选举主任则称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得何桂蓝FB帖文并要求她解释,惟不信纳她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遂作出DQ。 至于拘捕何桂蓝的警员,供称曾向何指有理由相信她参与初选目的在达成戴耀廷提倡的「揽炒香港十步曲计划」,惟承认不知「揽炒十步」说什么;国安警亦称曾收取《立场》、《独媒》和《苹果》按「提交物料令」交出的资料,惟有人无看过提交物料令,对相关资料也不清楚。 此外,国安警供称其队伍共用一个名为「邓奇」的假名FB帐户,截图显示该帐户曾在戴耀廷帖文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警承认只有警员能使用该帐户,同意法官指可激起他人进一步留言。帐号于警员作供后数小时已变为无法查看。 控方本周确认传毕所有证人,案件押至5月29日续审,待双方就「共谋者原则」等法律争议准备陈词。法官关注《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能否纳为共谋者原则的证据,辩方透露拟呈交联合书面陈词。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 控方确认传毕证人 押5.29就共谋者原则作法律陈词 拘捕警认不知何谓「揽炒十步」

初选47人案 控方确认传毕证人 押5.29就共谋者原则作法律陈词 拘捕警认不知何谓「揽炒十步」 审讯第58天,控方应何桂蓝一方要求传召警员盘问,其中拘捕何的警员曾向何指,有理由相信她参加初选目的在进入立会否决预算案,迫使特首辞职,以达成戴耀廷在《苹果日报》及各大媒体提倡的「揽炒香港十步曲计划」,惟同意当时没有获发戴的「揽炒十步」文章,亦不知道「揽炒十步」说什么。此外,3名国安警供称曾按提交物料令分别从《立场新闻》、《独立媒体》和《苹果日报》公司接收初选广告相关文件,惟有警员承认没看过该提交物料令,对相关资料也不清楚。 控方确认已传召所有证人,案件押至本月29日续审,以待控辩双方呈交有关「共谋者原则」的法律陈词,何桂蓝一方亦会争议匿名证人片段的呈堂性。法官李运腾指《国安法》没有追溯力,关注共谋者原则是否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及后来加入串谋的被告,辩方透露将提交联合书面陈词。 昨日审讯 ▌林景楠接受何桂蓝一方盘问 曾称「面对制度败坏」不参选进出口界惟因朋友游说再参选 ▌国安警假名开FB帐户 曾于戴耀廷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 警:无印象 ▌选举主任指官员曾「特别提点」留意参选人言行 不信何桂蓝真诚支持护国安遂DQ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称忧签协议致违法或DQ:搞初选唔应该让参加者犯法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称忧签协议致违法或DQ:搞初选唔应该让参加者犯法 控方续传召区诺轩作供,提及戴耀廷曾向初选组织者发出各地方选区的协调机制文件,内容包括「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惟戴在其后的记者会上指参与初选者毋须签署协议,引来不少批评,邹家成等人亦发起「墨落无悔」声明书,质疑拒签声明者可无视共识。区诺轩其后发文澄清,指「就算没有一份文件出台,但协调的协议实然存在」,又形容戴「出于善心,不想徒添暴政罗织罪名」。他今解释,当时忧虑发布文件会令候选人被取消资格或触犯《选举条例》,「因为我哋就算搞初选都好,基本嘅伦理系唔应该让到参加者犯法。」 今日审讯 ▌庭上播立会过半记者会 张超雄:如成功中共将学习尊重港人 如失败打压将以倍计 ▌控方欲再播片官阻止:如将未烹煮的原材料呈予饥饿食客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 第五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办初选目标与戴耀廷不同 中联办谴责后尽全力解散初选

#初选47人案 第五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认办初选目标与戴耀廷不同 中联办谴责后尽全力解散初选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入审讯第五周。首名控方证人、同案认罪被告区诺轩接受辩方盘问,更详细交待初选目标和背后分歧。 本案关键在于各被告有否达成协议,同意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以颠覆国家政权。区诺轩在主问已提到,否决预算案的想法由戴耀廷提倡,不过各派反应不一。那到底背后有没有共识?如有,又是谁的共识? 区诺轩本周明确表示,他和戴耀廷办初选的「初心」不同,他认为初选真正目标只是协调民主派争取立会过半,但戴耀廷则着重立会过半后运用否决权,并将捆绑参选人否决预算案的条款加入协调文件。但区直言该条款并非与会者的共识,只是「戴耀廷的共识」,又形容戴发布有关「揽炒」的文章,令初选起「质性上」的变化,感觉脱离了部分参与者的想法。 区诺轩承认终归没有反对戴耀廷主张,指当时未立《国安法》,「我的确冇为意到当时候呢一啲嘅主张,系会触犯法例」。不过他形容戴〈真揽炒十步〉一文「太疯狂」,指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咗国家嘅情绪,我认为系过份咗啦。」而中联办谴责初选违法后,区不单决定退出,「而且尽我全力去解散整个初选」,并望退出后情节能为同案觅求情基础。 此外,法官本周关注审讯进度,大部分辩方律师认为原定的90天仅足够完成双方案情,法官指加上法律争议、求情及裁决等,审讯或需延至圣诞。另邹家成、施德来、黄碧云和林卓廷4人拟作供。 《独媒》整理第五周审讯报导,让读者掌握审讯进度。 ▌第四周审讯整理 控方呈共谋证据表指证所有被告 辩方透露陈鑫为新西片段证人 ▌第三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各区协议无公开惹争议 戴耀廷初选后称「不说瘫痪政府」 ▌第二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作供称「我惊背漏」 民主派就否决预算案现分歧

封面图片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指戴耀廷称「揽住中共跳出悬崖」疯狂:挑动国家情绪系过份咗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指戴耀廷称「揽住中共跳出悬崖」疯狂:挑动国家情绪系过份咗 区诺轩继续接受盘问,其书面供词提及他初选后曾公开鲜明反对戴耀廷言论,认为初选应与戴文章分开审视。区今提及他办初选的「初心」,是不应捆绑参选人就否决预算案的立场,但「好可惜」戴耀廷在初选发展过程发文鼓励参加者运用否决权,令初选有「质性上」的变化,《国安法》后初选的犯法风险亦越来越高。区又形容,戴耀廷〈真揽炒十步〉一文想法太疯狂,尤其最后一步「要揽住中共跳出悬崖」:「我哋系生活喺一国两制下嘅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咗国家嘅情绪,我认为系过份咗啦」,有被告发笑。 此外,区确认他主要负责地方选区及超区的工作,没有「沾手」衞生服务界,而该界别无召开协调会议,亦无就否决预算案字眼作讨论,他对余慧明参选目标等无直接认知。 同日审讯 ▌区诺轩指私人信件被公开「对我都有一定嘅伤害」盼可免则免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