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 油麻地围捕 11人暴动罪成

理大围城 油麻地围捕 11人暴动罪成 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围理大期间,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学生林敏诺已认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原区域法院)进行裁决,香淑娴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押后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与其他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时还押。 控方开案时指,「连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吁示威者持续上街聚集组成「战线」并「营救理大」。晚上22:30时至23:26时,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弥敦道上隔着窝打老道,筑起大型阵地与警方对峙,用镭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掷了大约251枚汽油弹。现场有大约200名警力。警方于在油麻地一带进行部署,当晚约8时开始在加士居道组成防线并向北推进,近11时抵达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约11时半,警方展开围捕行动,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们虽没被辨认、观察或拍摄到作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组织性,足以肯定各人参与暴动,直接或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香官指必须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结或暴动现场」的「无辜过路人」当作有罪,仅仅在现场出现本身不足以构成「参与」,或「协助与教唆」。「仅仅在现场出现」不等于「参与」,但只要在现场出现构成鼓励其他人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便属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为才会令一个在场的被告人进阶为作出鼓励形式的参与者,如果被告在场以言语、示意、行为提供鼓励,便可被视为「参与」而有罪。 当时现场正发生暴动,而且持续了约50分钟,考虑各被告被制服的时间和位置,被截停时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从暴动前排所在位置跑过来;事发现场一带店舖已关门,没有商业活动;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对2019年6月以来,示威游行活动中示威者常见的装备和衣著的司法认知,成为本案的环境证据之一。不接纳「有没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论,各被告人是暴动的参与者而绝对不是一名旁观者或路经现场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现场清楚知道身处现场是一暴动现场,亦清楚知识警方要求在场人士离开,但仍留下来跟警方对峙,借以壮大示威者声势,亦令自己成为暴动的一份子,一起以一个群体与警方对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动罪成。 爆炸头 报导 IG/FB @boomheadhk #理大围城 #围魏救赵 #营救理大 #没有暴徒只有暴政 #油麻地 #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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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 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 判囚50至52个月

【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 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 判囚50至52个月 2019年11月,大批市民欲营救被困理大校园内的示威者,油麻地共213人遭围捕,被控暴动。包括独立歌手庄正等10人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今(7日)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及判刑。法官林伟权以4年9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各被告无案底、节省法庭时间、部分被告案发时年轻,可获减刑,判处各被告监禁50至52个月。 各被告的刑期分别为: 第一被告欧阳浩明:52个月 第二被告翟柏龙:52个月 第三被告湛沛林:50个月 第四被告陈思进:50个月 第六被告郑太君:52个月 第七被告庄正:52个月 第八被告周嘉慧:50个月 第九被告周诺澄:50个月 第十被告简澧然:52个月 第十一被告黎子欣:52个月 10名被告分别为:欧阳浩明(地盘管工;案发时25岁,现28岁)、翟柏龙(摄影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湛沛林(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陈思进(发型师;案发时18岁,现21岁)、郑太君(案发时25岁,现28岁)、庄正(音乐教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周嘉慧(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周诺澄(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简澧然(音乐教师;案发时24岁,现27岁)及黎子欣(酒吧店员;案发时22岁,现25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或约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同案第五被告陈子宏被捕时身处油麻地站出口上方,法官不排除他因好奇而留下观察,故早前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稍后有详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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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参与理大冲突暴动罪成 下月求情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过百人被捕,分作多宗案件处理,其中一案4名被告不认罪,经审讯后,其中3人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暴动罪成,还押至6月8日求情,另1人则罪名不成立。被裁定罪成的3名被告,陈力图、郑子峰及何颂贤,年龄介乎24至27岁,区院暂委法官梁嘉琪在判词指,3名被告的证供均有不合理或前后矛盾之处,拒绝接纳。警方当时在现场不断呼吁离开,以当时社会运动背景下,不论能否听到警方警告,在场人士必然知悉现场发生暴动。本案暴动维持至少50分钟,街上随处可见弃置的装备,港铁站出入口遭破坏,警方与示威者一直对峙,有汽油弹着地后出现火球,合理守法的市民都必然尽快离开。法官认为,3名被告当时必然清楚自己身处暴动范围内,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但选择身处现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是他们有参与暴动的意图,并非无辜途人,他们在现场与暴动者互相壮大声势,互相支持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至于脱罪的31岁被告钟子杰,法官在判词指,被告供称经营网上店舖生意,当日上客人单位安装家具,回程取车时被警员截停。由于客人的供词及手机通讯应用程式都显示,两人早已约好,日期、时间及地点均由客人提议。法官考虑后接纳被告的说法可能属实,裁定他暴动罪不成立。 2024-05-25 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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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 6人暴动罪成 被告称搭5人的士打边炉 官指不可信:大部分的士4座位 独媒报导 2019年11月「理大围城」,市民前往「营救」被困示威者,213人在油麻地被围捕,被控暴动罪。15人案中9人认罪,其余6人不认罪受审,19日在区域法院均被裁定罪成,还柙至11月30日求情及判刑。有被告称当日在大学宿舍与同学一行5人出发,搭5人的士往旺角买食物打边炉。陈官反驳「这是一个疑点」,并指:「现今大部分在香港行驶之的士都是4座位,被告竟然可以毫无困难在离开宿舍那一刻找到一部5座位的士」。另外,有被告传召「申子居酒屋」总厨作供,证明自己当晚工作至11时。但陈官质疑他或试图误导法庭,冀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及该总厨,是否涉及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围魏救赵 #油麻地 #暴动罪 #陈广池 #红官 #狗官冚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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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理大围城】7人佐敦暴动罪成 还柙至10.28判刑 在审讯中自称为义务急救员的男子,获裁定暴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法官练锦鸿认为行为既可以解读为协助示威者,也可解读为「好心的撒马利亚人」,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暴动罪不成立。 余下7名被告包括YouTuber易卓邦,则被裁定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练官先替各人索取背景报告,另替两名不足24岁的男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并押后至10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间7人须还柙。法官指易卓邦的被捕之处正是冲突最激烈所在,一个无意参与其中的人,是不会混在示威者中间、置身于火线之内,亦不会与其他示威者一同走过马路。此外,易穿全黑衣著及装备,他的护目镜亦特别用保鲜纸捆边,显示他有备而来,「利用一身装扮融合示威者中间以壮其声势之余,更用以抵抗催泪气体」。 一名同样自称救护员的被告亦罪成,法官指全身黑色衣服,戴泳镜、口罩及防毒面罩等,与大部份示威者相近,未有穿上医疗人员的衣服以供识别,认为她所带的背心只是「道具」。 第九被告供称家父经营连锁海味店,有意把家族生意交给他接手。他称由于家父与警察关系良好,故反修例期间曾被标签为「蓝店」,案发当晚他到达位于佐敦上海街的分店视察,惟目睹店外有胶栏、木板、纸皮等杂物燃烧,于是戴上手套把杂物移开,其后目睹约50名黑衣人冲过来,担心被人以政见不同为由而殴打,故躲在一旁,直至黑衣人离开后才出发前往佐敦地铁站回家,惟途中被警员截停。法官认为他证供不可信,强调自己对社会事件漠不关心、没有留意事态发展,却在中大修读社会科学,中大亦因暴力冲突而停课,其背景与说法不相符。 2⃣涉左肩撞警员 地盘工人罪成 求情指2楼跃下致脊骨爆裂 官拒考虑社服令 21岁地盘工人涉被截查时逃跑,及后以左肩撞向警务人员,今被裁定袭警罪成,还柙至10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劳教中心报告。被告追避警员时曾从商场2楼跳下,终致手腕粉碎、脊骨爆裂。裁判官陈炳宙裁决时则形容被告如「榄球员」般撞向身型毫不单薄的警员,指冲力大,认为他是有意图袭击。 3⃣疑患妄想症男否认高登称炸军营 控方指有反政府立场 曾称「发动北伐武装港独」 4⃣男子否认高登称炸军营 辩称醉心研究中国文化惟投稿遭拒 发哗众取宠帖文宣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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