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参与理大冲突暴动罪成 下月求情

3人参与理大冲突暴动罪成 下月求情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过百人被捕,分作多宗案件处理,其中一案4名被告不认罪,经审讯后,其中3人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暴动罪成,还押至6月8日求情,另1人则罪名不成立。被裁定罪成的3名被告,陈力图、郑子峰及何颂贤,年龄介乎24至27岁,区院暂委法官梁嘉琪在判词指,3名被告的证供均有不合理或前后矛盾之处,拒绝接纳。警方当时在现场不断呼吁离开,以当时社会运动背景下,不论能否听到警方警告,在场人士必然知悉现场发生暴动。本案暴动维持至少50分钟,街上随处可见弃置的装备,港铁站出入口遭破坏,警方与示威者一直对峙,有汽油弹着地后出现火球,合理守法的市民都必然尽快离开。法官认为,3名被告当时必然清楚自己身处暴动范围内,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但选择身处现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是他们有参与暴动的意图,并非无辜途人,他们在现场与暴动者互相壮大声势,互相支持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至于脱罪的31岁被告钟子杰,法官在判词指,被告供称经营网上店舖生意,当日上客人单位安装家具,回程取车时被警员截停。由于客人的供词及手机通讯应用程式都显示,两人早已约好,日期、时间及地点均由客人提议。法官考虑后接纳被告的说法可能属实,裁定他暴动罪不成立。 2024-05-25 1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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