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荣光》禁令被驳回

律政司《荣光》禁令被驳回 官:或成寒蝉效应 强制执行会与刑事法冲突 律政司就《愿荣光归香港》歌曲向高院申请禁制令案,禁止公众播放或弹奏歌曲。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今(28 日)颁下判词,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 判词指法庭需在社会上互相抗衡的利益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在应用《国安法》时,寻求与本地法律衔接、兼容和互补。禁制令针对所有身处香港的人,会对无辜的第三方造成影响。法庭并不信纳本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以达致有关目的。再者,就违反禁制令而进行的藐视法庭法律程序会涉及证明相关的刑事罪行,因此强制执行时不会更加容易。 法庭须顾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尤其是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即动机清白的人士,或会害怕违反本禁制令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因而选择不参加涉及该歌曲的正当活动。 案件编号:HCA 855/2023 报导:爆炸头 IG/FB/TG @boomheadhk #愿荣光归香港 #禁制令 #GloryToHongKong #香港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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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愿荣光》临时禁制令 高院拒绝批出

律政司申《愿荣光》临时禁制令 高院拒绝批出 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颁令禁止在网上公开播放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院上周五听毕律政司和「法庭之友」陈词后,法官陈健强今(28日)颁布书面判决,表示须顾及言论自由及权利,如批出禁制令可能引致的「寒蝉效应」;加上禁制令与相关的刑事法律互有冲突,例如《国安法》须循公诉程序在刑事法庭提出检控,最终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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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禁制令申请被拒 律政司提上诉许可获批

《愿荣光》禁制令申请被拒 律政司提上诉许可获批 香港律政司申请2019年反修例风波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被拒后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三(8月23日)批准律政司的上诉许可。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星期三下午颁布书面判词,称香港律政司在8月7日申请针对拒绝批准禁制令申请上诉许可,几乎挑战了他的所有决定,希望重新改写大部分论点。 陈健强认为,虽然律政司提出的大部分上诉理据已在7月21日的聆讯中提出,但基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且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问题属于全新领域,涉及法律争议,因而倾向批出上诉许可。 陈健强也表明,他是行使酌情权来决定是否对《愿荣光》批出禁制令,因此律政司需满足更高门槛,才可说服上诉庭推翻他的决定。 香港律政司今年6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传播、发布、出售《愿荣光》歌曲,包含旋律与歌词。陈健强7月28日颁布判辞,认为禁制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且考虑到禁令所针对的行为已经有刑事法例可引用来对付,法院拒绝批出禁制令。 香港律政司则认为,高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没有对国安事宜给予凌驾性比重,也没有对行政长官的意见给予最大比重,属法律上犯错,因此决定对法院决定提出上诉。 陈健强在判词中提到,他不理解为何律政司会认为法庭并不能适当评估禁制令的有效性,但律政司坚称在评估禁制令的必要性及有效性时,行政长官的证明书是决定性存在,因此他接纳律政司提出的上诉理由属法律问题,批准上诉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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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就《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案,禁止公众播放或弹奏歌曲《愿荣光》,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 7 月 28 日颁下判词,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诉,周三(9 日)表示相关上诉许可申请,正等待法庭审理,并公开「草拟上诉理由书」。 律政司在理由书逐一反驳原审裁决,指行政长官根据《国安法》第 47 条发出证明书,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的判断,批出临时禁制令,认为法庭缺乏专业知识作判断,强调法庭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可拒绝批出禁令。律政司又指,原审忽视须有法庭命令,各大网络平台才愿意移除不实内容;公众教育或更有效一说,更是毫无根据及「偏离现实」。律政司重申,禁令与刑事检控没有冲突,相反是相辅相成,形容原审比较两者是不切实际。 法庭线报导 TG/IG @thewitnesshk #愿荣光归香港 #禁制令 #行政长官证明书 #国安法 #国家安全 #律政司 #政治凌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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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诉《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案开审

律政司上诉《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案开审 #港闻 律政司就歌曲 《愿荣光归香港》 申请禁制令被拒的上诉案,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审理。律政司指出,歌曲可作为推翻政府的武器,相信禁制令有助预防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12/1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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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律政司司长早前就歌曲《愿荣光》申请临时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天裁定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批准有关的非正审禁制令,限制禁制令中指明的刑事行为。上诉庭于书面判辞提到,同意原审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动机清白者可能产生「寒蝉效应」。然而上诉庭指出,按照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发出的证明书,有关刑事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违反国家安全利益。该证明书对法庭具约束力。上诉庭亦接纳行政机关的评估,即是单凭检控,明显不足以处理严重的刑事问题。认为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协助维护国家安全。判辞提到,过去有人广泛及持续无视刑事法律,公众亦误解有关该歌曲的活动,令情况恶化。禁制令必须协助强化预防,对实际或潜在违法者加强阻吓,并消除误解。法庭亦必须立刻干预,以防止现有的非法状态继续下去,否则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无法补救的进一步破坏。上诉庭又认为,要对未被辨识的不同人士,在网上进行有关该歌曲的非法行为而个别采取法律行动,并不切实可行。较为有效的维护国安方法,是要求网络平台营运者,停止为这些行为提供便利,说服他们删除与该歌曲相关的有问题视频。上诉庭信纳禁制令的范围,不比刑事法律宽广。禁制令亦已顾及可能牵涉言论自由权利的关注,容许某些与该歌曲有关的合法行为例如学术活动或者新闻活动不受限制,又指任何受禁制令影响的人士,日后都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2024-05-08 14:46: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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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歌曲《愿荣光》禁令案,律政司上诉得直,上诉庭批出临时禁制令。

#港闻 【Now新闻台】歌曲《愿荣光》禁令案,律政司上诉得直,上诉庭批出临时禁制令。 判辞提到,同意原审法官指禁制令可能令动机清白的人产生「寒蝉效应」,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有刑事行为要马上制止,否则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无可补救的破坏;要求网络平台营运者停止为这些行为提供便利,有必要说服平台删除与歌曲相关的短片,亦没有证据显示平台对遵守禁制令有忧虑或困难;又提到禁制令已顾及言论自由权利,容许学术或新闻活动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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