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律政司司长早前就歌曲《愿荣光》申请临时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天裁定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批准有关的非正审禁制令,限制禁制令中指明的刑事行为。上诉庭于书面判辞提到,同意原审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动机清白者可能产生「寒蝉效应」。然而上诉庭指出,按照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发出的证明书,有关刑事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违反国家安全利益。该证明书对法庭具约束力。上诉庭亦接纳行政机关的评估,即是单凭检控,明显不足以处理严重的刑事问题。认为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协助维护国家安全。判辞提到,过去有人广泛及持续无视刑事法律,公众亦误解有关该歌曲的活动,令情况恶化。禁制令必须协助强化预防,对实际或潜在违法者加强阻吓,并消除误解。法庭亦必须立刻干预,以防止现有的非法状态继续下去,否则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无法补救的进一步破坏。上诉庭又认为,要对未被辨识的不同人士,在网上进行有关该歌曲的非法行为而个别采取法律行动,并不切实可行。较为有效的维护国安方法,是要求网络平台营运者,停止为这些行为提供便利,说服他们删除与该歌曲相关的有问题视频。上诉庭信纳禁制令的范围,不比刑事法律宽广。禁制令亦已顾及可能牵涉言论自由权利的关注,容许某些与该歌曲有关的合法行为例如学术活动或者新闻活动不受限制,又指任何受禁制令影响的人士,日后都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2024-05-08 14:46:0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