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院法官 #李庆年 如何定义 721,改写了这件事的在法庭纪录中的历史,值得详细的纪录。
区院法官 #李庆年 如何定义 721,改写了这件事的在法庭纪录中的历史,值得详细的纪录。 在大部分香港市民眼中,721元朗袭击是白衣人早有预谋,提早准备武器,当晚多次无差别袭击当时身处元朗站一带的市民,当时身处站内的人反抗,999热线瘫痪,警察无影无踪,期间陆续有人知悉后赶到现场协助。 但在法官李庆年的「司法认知」当中,事情并非如此。 在他的判词当中,事件是「黑衣人」和「白衣人」两批人之间的对峙和暴动,虽然大家看到被打的很多的不是身穿「黑衣」,今次案中被告何赞琦亦身穿灰衫,手中只有一把长遮,但法庭仍然将这些被人打、尝试去保护他人(何赞琦以此作辩护)的人,视作同一帮「黑衣人」,虽然不像白衣人早有预谋,武力和武器程度完全不对等,但仍然是一帮共同暴动「齐上齐落的黑衣人」。 至于他们其实是被人打之后群起自保反抗,法庭完全不认同,例如李庆年判何赞琦有罪,集中在他深夜12时至12时16分16分钟的行为,例如他站在「黑衣人」前线,有向白衣人掷物之类,认定他参与暴动。这基本上是抽空背景,毫不考虑白衣人早在晚上9时许已在元朗站一带打人(厨师苏先生),晚上10时半在元朗站打人(例如何桂蓝),11时许再冲入元朗站这些事实。 李庆年还在他的司法认知之中,创造了721事件的「四个阶段」﹐相信会成为之后其他案件的参考,重点是第一阶段。 721之前,网上有人呼吁在721「保护和光复元朗」,「明显是煽动他人冲击围村,进行非法集结,甚至有机会演变成暴动的情况」,李庆年的讲法是先有人在网上呼吁「光复元朗」,亦有人「响应」,才会「导致」白衣人在「第二阶段」于元朗站集结及无差别袭击。 看懂了吗? 「法官」的认知是,原来,是「因为」有人在网上呼吁光复元朗,同时有人响应,「所以」才有白衣人集结,「所有」才有元朗站袭击,「所以」在现场集结的「黑衣人」和「白衣人」都一样,「都系暴动,大家都系用暴力解决问题。」 至于所谓的「有人呼吁」是谁?何来有人「响应」过这个呼吁?七时许白衣人开始在鸡地集结、九点几开始打人时,若非加上警察缺席,又怎会有人在元朗站集结,何赞琦、林卓廷等人又怎会出现在现场? 以上全部,判词只字未提,结论就是两帮人在现场暴动。 #何赞琦 #721元朗恐袭 #暴动罪 #历史会判我们无罪 #红官 #狗官冚家亡 报导:@r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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