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连侬隧道斩人案 #郭伟健 #区域法院
1225 #连侬隧道斩人案 #郭伟健 #区域法院
早前令社会一片哗然的判词全文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网站,欢迎公众查阅。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27566&currpage=T
编者希望大家不要只依赖媒体节录的片言只语,应观遍全文,了解当今法治真实情况。
部份节录【详细请至原文观看】:
73.辩方强调, 被告只是一时失去自我控制才闯下大祸。被告亦在录影会面时对他当时的行为作出解释。在录影会面中,被告指称,他拿著两把刀返回该隧道, 其中一把是尖的牛肉刀,打算用它来铲走连侬墙上的宣传张贴;另一把是长方形的菜刀,他打算用来防身,因为他害怕在清理连侬墙时被人「围」。
74.本席相信被告的陈述真实......
87. ......这些丑恶罪行却出自于声称民主自由和公义的追求者,而且更是一大群人,这是很大的讽刺......
92.总而言之, 本席肯定, 即使被告带著两把刀前往该隧道, 但被告在他情绪崩溃之前完全没有想过用刀伤人......
93. ...... 从被告的工作权,生活权和生存权的角度看来,被告经已被这场社会运动弄至为满身鲜血及奄奄一息的垂死者......
94. ......假若他们以损害一般平民百姓来对他们的敌人制造压力,这与敌人不就范就杀一名人质的行为没有分别,这是不折不扣的恐布主义行为......
98. ...... 被告在接受刑罚的艰难时期仍然关心受害人的福祉显然是表现出高尚的情操,而这些情操在现今社会的人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及专业人士鲜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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