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8 #中环 #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 #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 #裁决 #无罪 #警供词可靠性成疑
1528 #中环 #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 #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 #裁决 #无罪 #警供词可靠性成疑 去年 11 月 2 日港岛集会期间,17 岁男学生被搜出藏有喷漆及雷射笔,他否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以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共两罪,今(9 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拘捕警员麦浩燊供称,被告见到警车,遂挥动右手及大叫「有警察」,示意在场人士离开。裁判官何俊尧即日裁决时称,当时所有人看到警车离开,只有被告留在原地,此点令人怀疑;而麦的供词缺乏追捕过程,但他同意被告无做出犯法行为。裁判官认为警员的供词可靠性成疑,质疑有否如实向法庭交代;至于涉案物品,法庭不能排除有合法之用,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17-岁男生被指藏喷漆及雷射笔脱罪-官-警供词可靠性成疑-质疑有否如实向法庭交代/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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