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8)日下午6时起对曾到江苏省宿迁市或南京市相关区域采取14天医学观察
今(28)日下午6时起对曾到江苏省宿迁市或南京市相关区域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江苏省宿迁市及南京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28日下午6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或南京市溧水区的柘塘街道、石湫街道、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区瑞金路街道,玄武区孝陵卫街道,栖霞区迈皋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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