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1日)下午2时起对曾到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区域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今日(21日)下午2时起对曾到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区域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江苏省南京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21日14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以及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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