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零时起新增曾到浙江省及江苏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及取消曾到内地多个省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27日零时起新增曾到浙江省及江苏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及取消曾到内地多个省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浙江省及江苏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7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湖滨街道或金山街道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