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时起新增曾到浙江省杭州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2月10日1时起新增曾到浙江省杭州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浙江省的疫情变化,自2021年12月10日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武林街道、祥符街道、潮鸣街道,上城区笕桥街道、紫阳街道、钱塘印象,临平区南苑街道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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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零时起新增曾到浙江省及江苏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及取消曾到内地多个省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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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零时起新增曾到黑龙江省和浙江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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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晚上9时起曾到过浙江省杭州市相关区域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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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凌晨1时起曾到浙江省杭州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须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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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晚上9时起新增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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