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凌晨零时起新增曾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或东宁市的防疫措施
1月26日凌晨零时起新增曾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或东宁市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26日凌晨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或东宁市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