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进口摩托车排放标准过渡安排提交文件期限下周二届满
提升新进口摩托车排放标准过渡安排提交文件期限下周二届满 #环境保护局 #交通事务局 第111/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已公布并提升《进口新重型及轻型摩托车应遵守的气体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之排放标准,对于2022年7月3日或之前向外地订购原标准的车辆设有过度安排。环境保护局和交通事务局再次呼吁进口实体,需于下周二(19日)或之前以传真(+853-2871 5736)或电邮([email protected])方式,向交通事务局提交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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