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进口摩托车排放标准过渡安排提交文件限期修改至8月19日
提升新进口摩托车排放标准过渡安排提交文件限期修改至8月19日 #环境保护局 #交通事务局 特区政府早前已公布第111/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提升了《进口新重型及轻型摩托车应遵守的气体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之排放标准,而对于2022年7月3日或之前向外地订购原标准的车辆设有过度安排,进口实体原本需于本年7月19日或之前向交通事务局提交相关所需文件。然而,因应疫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常运作造成的影响和业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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