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部: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

中国自然资源部: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 中国官方出台文件,商品住宅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将被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据中新网星期二(4月30日)报道,中国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 《通知》强调,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表示,《通知》主动对接住房建设需求,严格落实“以需定供”。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通知》对此作出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 《通知》还明确,继续大力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处置等。 2024年5月1日 12:31 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自然资源部: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自然资源部: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 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封面图片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 月 12 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计划于 8 月 13 日出让上城区、拱墅区和钱塘区的 3 宗住宅用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 月 12 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计划于 8 月 13 日出让上城区、拱墅区和钱塘区的 3 宗住宅用地,总计出让面积 5213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1.4 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 25.95 亿元人民币。(界面)

封面图片

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2

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宣布,将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据悉,此类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有关省级政府共同督办。 倪虹指出,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坚决稳定地价、稳定房价。必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实施供需双向调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级政府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城市落实主体责任。 5个城市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监管,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人民日报)

封面图片

央行银保监会12月30日发通知,授权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自主决定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央行银保监会12月30日发通知,授权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自主决定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同比和环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的城市需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利率下限;亦即去年9月《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将长效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封面图片

何立峰:多库存城市可用合理价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何立峰:多库存城市可用合理价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新华社报道指,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在会上表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按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何立峰指出,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他说,要著力分类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及竣工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他表示,要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处置。 2024-05-17 13:38:19

封面图片

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除企业自身确有需求外,原则上暂停新的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商务用房配置、去化等情况,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将计划供应的土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依法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养老、文旅、体育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于申请调整为住宅的,可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在符合片区总体功能定位、满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原则上收回土地后按程序调整规划,重新组织供应。按照 “以需定购、双方自愿” 的原则,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