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名民主派人士涉及前年818维园流水式集会的案件今日宣判,法院裁定黎智英等7名被告的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两项控罪成立。

香港,9名民主派人士涉及前年818维园流水式集会的案件今日宣判,法院裁定黎智英等7名被告的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两项控罪成立。 控罪指,他们在前年8月18日,分别组织及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下进行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的集结。 法庭今日裁决罪成的7人,分别是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各被告续准保释。 至于同案另外两名被告梁耀忠及区诺轩,较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法庭今日听取两人的求情。 (香港电台)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在香港,前年十一国庆日游行案,10名被告在区域法院判刑,各人被判囚14至18个月,单仲偕及蔡耀昌获缓刑。

在香港,前年十一国庆日游行案,10名被告在区域法院判刑,各人被判囚14至18个月,单仲偕及蔡耀昌获缓刑。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社民连梁国雄及民主党何俊仁,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控罪分别被判囚18个月,同期执行。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早前承认的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14个月。吴文远承认的两项控罪分别被判囚9个月及14个月,同期执行。蔡耀昌涉及的两项控罪,各判被囚14个月,他获缓刑两年。民主党杨森、民主党单仲偕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分别被判囚14个月,其中单仲偕获缓刑两年。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表示,刑期要具阻吓性及惩罚性,即时监禁是唯一适合刑罚,前年6月起的社会骚乱在随后数月已升级,越来越暴力及令人不安,几乎每日都发生示威及骚乱,部分更是暴动或大型非法集结,法庭判刑时应考虑当时情况。她说,即使言论自由受法律保障,亦并非绝对,而要受到法律限制,与个人信念等亦无关。她指,警方在游行前已指收到情报显示,游行当日会有严重暴力事件发生,但被告在呼吁市民参与游行时并没有提及有关情报。她又说,游行会和平及非暴力,胡雅文形容有关言论天真及不切实际。她指,游行其后出现暴力、破坏公物、纵火、堵路等,相关情况并非和平。她指, 被告在当时不稳定的时势,有意图违法、挑战公众秩序,属严重的因素,因此需要判处即时监禁。她又表示,被告提到为公民抗命,但认为并非重要的求情因素,强调公民抗命需要和平及非暴力。 (香港电台)

封面图片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嫌参与前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在西九龙法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嫌参与前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在西九龙法院大楼续审,控方证人作供全部完毕,法官裁定所有控罪表面证据成立。案件押后至明天,辩方会决定会否传召证人。案件由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审理,案中2名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已认罪,其余7人否认控罪,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 (香港电台)

封面图片

在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12名民主派人士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判囚4至10个月,当中有3人获判处缓刑。

在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12名民主派人士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判囚4至10个月,当中有3人获判处缓刑。 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涉及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各被判囚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各被判囚6个月。其中何俊仁、陈皓桓、何秀兰、梁国雄及杨森在本案的刑期,与他们涉及的其他反修例案件刑期,同期执行。至于张文光及麦海华涉及两项控罪各被判囚8个月,缓刑18个月;梁国华被判囚4个月,缓刑12个月。 (香港电台)

封面图片

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法庭上午听取各人求情后作出判刑。首被告黎智英被判囚

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法庭上午听取各人求情后作出判刑。首被告黎智英被判囚12个月;李卓人被判囚12个月;梁国雄被判入狱18个月;何秀兰被判入狱8个月;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李柱铭判囚11个月,缓刑两年;吴霭仪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同案早前已认罪的梁耀忠被判入狱8个月,缓刑1年;区诺轩判囚10个月。 (香港电台)

封面图片

在香港,26名泛民主派人物被控煽惑及参与去年六四集会,其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桂蓝否认控罪受审。法官胡雅

在香港,26名泛民主派人物被控煽惑及参与去年六四集会,其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桂蓝否认控罪受审。法官胡雅文今日于区域法院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黎智英与邹幸彤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指称他们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喷水池,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又与何桂蓝被控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本案共26名被告,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已缺席聆讯;黄之锋、何俊仁、杨森等16人早前先后认罪,被判囚4至10个月,其中张文光、麦海华、梁国华获缓刑12至18个月;李卓人、蔡耀昌、胡志伟等5人亦已认罪,押后下周一(13日)判刑。 (香港电台,明报)

封面图片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与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9人被裁定前年8月18日参与及组织非法集结罪名成立,法院今天宣判。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与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9人被裁定前年8月18日参与及组织非法集结罪名成立,法院今天宣判。 法官判刑时指出,各被告都是知名人士,带头集结必会引来人群聚集,虽然当天的未经批准集结和平进行,但在2019年的动荡及骚动背景下,如此规模的集结有机会引致暴力场面,又指集结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对其他造成不便,认为判处监禁是唯一合适刑罚。 法官同时表示,考虑到年龄因素,给予李柱铭减刑。 李柱铭及何俊仁的代表律师早上向法官求情说,案件关键是当天游行并无暴力发生、没有造成财产损失,也没有鼓吹与警察冲突;两人都​​不主张使用及容许暴力示威发生,加上他们是资深法律界人士,询问法庭是否真的希望送他们入狱。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说,当天游行虽然参与者众,但和平理性,黎智英只是行使公民权利,而警方当天也没有就事件作出警告或拘捕,希望法庭判刑时考虑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中央社)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