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

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 《规定》禁止学校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及宣传升学情况。《规定》要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规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及行为表现,并规定了学生欺凌教育及调查评估机制,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以及认定和处置机制。 在防治性侵害、性骚扰方面,《规定》明确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并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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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要求各地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中国教育部要求各地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处理。 据中新社星期五(5月31日)报道,中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其中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知还明确,各校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及时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加强对教师和家长教育引导;要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2024年5月31日 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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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媒评山西未成年人欺凌处罚:温柔处理打不疼欺凌者 针对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大同市联合工作组星期二(9月26日)发布情况通报,对欺凌者仅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引发网民强烈不满。中国官媒央广网星期三对此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温柔”的处理打不“疼”欺凌者,如果不能用尽法律和其他手段,惩治到位、教育到位、反思到位,何以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文章说,事件之所以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主要在于暴行的残忍、恶劣程度超乎想象,事件中的极端欺凌行为已经刷新了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的底线。对此,人们不禁发问:才九岁的孩子为何会这么“坏”?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 文章认为,是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出了严重问题。学校对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忽视、漠视,家庭对欺凌者的包庇、纵容,都是令此事淤积于校园角落得不到及时干预,最终造成恶劣后果的根本所在。此案中,受害者遭受欺凌时间长达一年多,但凡校方和家庭稍加重视、及时作为,事件都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 文章质问,事发后,校方有没有在第一时间努力解决问题、帮助受害者?还是试图“息事宁人”“大事化小”?老师、学校管理者在面对校园欺凌行为时有没有展现担当?欺凌者监护人在如此长的时间里未采取任何措施,是知情放任,还是真的无从知晓?相关欺凌行为明显受到成人世界的污秽影响,涉事未成年人又是如何获取这些信息的? 文章指出,通报给出的处理结果与事件“烈度”明显不匹配。若欺凌者已经成年,此事无疑已属刑事犯罪范畴。尽管由于年龄因素,相关欺凌行为不能受到法律惩治,但“刑罚”可免,他法惩治不可免,对欺凌者的惩治理应高过“行为矫治”规格。譬如,欺凌者暴虐成性,心智又不成熟,可能给其他孩子造成困扰,是否该将其送入包括特殊教育系统在内的环境中接受管教?再如,欺凌行为是对孩子和家庭的严重摧残,如果欺凌者与监护人仅仅是向受害者和监护人“诚恳道歉”,显然有失公平。同时,对于学校相关管理者在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应予以进一步追责,才能抚慰世道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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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求大型网络平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设未成年人专区 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中国官方要求大型网络平台要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尽特殊义务,包括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设置未成年人专区等。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中国国务院新闻办星期五(10月2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国家网信办、最高检、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据介绍,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国国家网信办在前期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送审稿)》。司法部会同网信办反复研究修改,先后多次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形成《条例(草案)》。 今年9月20日,《条例》经中国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理李强10月16日签署第766号国务院令公布《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中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条例》共七章,主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各部门依法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理。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在吹风会上介绍,从2020年1月到2023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 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目前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三年来,检察机关立案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524件。 《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 2023年10月27日 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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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自2024年1月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胁迫等侵害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主题为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的社区、群组”之后增加“、话题”。 删除了“新闻媒体应客观审慎适度报道涉未成年人事件”的条款。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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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1.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2.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3.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4.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5.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6.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7.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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