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接手调查七一刺警案,将查疑犯是否有同党、是否被煽动犯案、幕后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任何人如有与案有关资料,可透过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接手调查七一刺警案,将查疑犯是否有同党、是否被煽动犯案、幕后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任何人如有与案有关资料,可透过“国安处举报热线”作出举报。 警方发言人说,鼓吹悼念凶手等同支持恐怖主义,市民大众必须理智、认清事实,绝对不能姑息、美化暴力,更不能让下一代被失实资讯、歪理等误导而误入歧途,更甚者成为恐怖分子。 (港府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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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示威是否为软对抗? 港警务处副处长:若纯粹表达意见没问题

游行示威是否为软对抗? 港警务处副处长:若纯粹表达意见没问题 《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同时生效。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星期天(7月7日)说,国安风险仍存在,一些软对抗转趋地下化。至于游行示威是否算是软对抗,简启恩说,《基本法》保障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未必是一种软对抗,只不过是市民表达意见的方法,并说“如果市民纯粹是表达意见,你出来多少次都没有问题”。 简启恩在香港一档电视节目《讲清讲楚》中说,《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街头暴乱或大型活动数量大减,甚至烧声匿迹,但国安风险并非如此简单地消失。 他说,目前仍有三大风险正威胁香港,包括美西方干预、软对抗、本土恐怖主义。他指美西方仍不停地干扰香港事务,借包括法庭审讯、警方拘捕事件等不同方式试图围堵国家、遏制国家发展,他们利用香港这窗口去做这些事情,从而增加香港的国安风险。 对于软对抗,简启恩表示,这些行为转趋地下化,他们被两项国安法震慑而不敢明目张胆去做,但会在周边做“擦边球”,利用妖言惑众,或是假新闻、假消息等在日常生活中渗透、做软对抗,令人潜移默化,当找对时机时,就可能煽动人们出来“搞事”。 至于本土恐怖主义,简启恩指最担心有些人思想极端化,找对时机便去做极端恐怖主义行为。他指这些行为“不是没发生过”,例如2021年的七一刺警案、甚至数人一起买枪、军训、制造炸弹,他们目的是威逼政府,甚至罔顾市民生命,希望大规模地造成伤害。 简启恩表示,风险只是转变,威胁仍存在,一定要警惕自己,否则很容易堕入“以为无事发生,那就不用居安思危的陷阱”。 简启恩强调“软对抗”的特点是“表面看起来好像没有犯法,但超越某个界线时,其实就是煽动”。他以“羊村绘本案”、“黄色市集”为例,售卖煽动物品,甚至卖煽动港独的书籍或者T恤,实际上就是煽动。他说,最重要是看该人士有否意图去煽动人们憎恨政权或行政机关,如果是有这意图,很明显是有恶意。 ... 2024年7月7日 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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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三:案情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被商台记者问到,相关国际组织是否「我要揽炒」、是否出post就犯罪时提到,一如以往,不会公布牵涉组织名称。他指出,相关国际组织的运作不是简单出帖文,而是有实际的东西做,真的令到香港被制裁。 他续指,被捕其中2男1女很好清楚是营运该组织,但另外有人,即传媒高层透过就海外户口付钱给相关组织。 立场新闻记者问到被捕女士犯了国安哪一条罪,李桂华指现阶段都是以《港区国安法》第29条作起点,但不排除起诉其他罪名。被问到是否担心被制裁时,李桂华说自已是执法者,只看两件事,一是法律,二是有没有人犯法。他指出现时有法律叫国安法,他也要作出相应的工作。「我以前做反黑,遇过好多恐吓,都要做。」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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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安处落案起诉29岁男子一项《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指称他涉嫌串谋一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协助“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越境前往台湾,案件今午(1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毕陈辞,拒绝辩方保释申请,下令被告还押看管。案件押后至4月14日再讯,以待警方检验被告的电子装置,以及调查其他同谋疑犯的银行纪录。被告陈梓华(29岁)由外籍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律政司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辩方透露,被告是受训中的律师,在金钟一间律师行工作。据悉,被告去年10月被捕后,已被国安处冻结银行户口,亦被没收英国护照。据了解,长达19页的控方指控书列出被告与“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团队的关系。控方指称,被告涉指示李宇轩及刘祖廸加入团队核心,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担任幕后指挥,透过发表文宣和国际游说工作,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及香港,涉嫌干犯国安法。据悉,控方指控“揽炒团队”曾推动名为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众筹计划,被告涉联络Mark Simon,安排众筹所得的1440万港元转帐至一个美国户口。控方又称,被告曾向李宇轩谈及港独思想,提议建立流亡政府和军队。 至于余下的串谋协助罪犯罪,控方指控被告协助李宇轩偷渡台湾,包括安排李宇轩在警方保释期间入住3间安全屋,以及前往西贡布袋澳出发潜逃。 黎智英此前被控《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现正还押监房。据了解,警方昨日(16日)于监狱再次拘捕黎智英,指称他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协助罪犯,涉及协助12港人之一的李宇轩潜逃至台湾,李因偷渡目前在内地服刑。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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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正式落案控告两名分别34及52岁男子,以及一间网媒公司各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案件将于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国安处亦向涉案公司派递检控书,通告该公司违反有关罪行,并要求该公司派代表出席今日下午的提讯。 据了解,被落案控告两人分别是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及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至于其余被捕人正仍被扣留调查。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通过一份声明表示,对于港府持续打压公民社会感到震惊。“我们正看到香港公民社会,以及自由发声和表达的渠道正在极其迅速地关闭。”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表示深切关注事件,指当局的行动令香港为数不多的独立媒体被迫停运,指“新闻工作不是煽动叛乱”,呼吁中国和香港当局停止针对香港的独立媒体,并立即释放被不公义地拘留及检控的人。 加拿大外长梅拉妮·若利表示,密切关注立场新闻多名高层被拘捕,包括拥有加拿大国籍的歌手何韵诗。她强调:“加拿大永远都会挺身支持民主和新闻自由。” 德国外交部发言人亦谴责港府行动,“这些事件再次表明,香港的多元化、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正在不断受到侵蚀尤其是在国安法生效后。” 英国外交部副部长阿曼达·米林亦发文指,“立场新闻被搜查进一步侵蚀了香港言论自由,英国谴责香港限制新闻自由。” 欧盟外交事务发言人皮特·斯塔诺亦表示,事件反映香港的传媒自由遭进一步损害,指尊重人权及基本自由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核心原则。 针对欧盟等方面的言论,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就表示强烈不满及反对,指“香港拨乱反正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任何外部干预抹黑都如螳臂挡车,不自量力,注定失败!”发言人表示,香港警方行动维护国家安全,形容是“大快人心,不容置喙”,外部势力煽风点火恰恰坐实了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卑鄙行径。“外部干预势力屡次三番攻击香港新闻自由,蓄意渲染所谓‘寒蝉效应’,支持新闻自由是假,见不得香港稳、看不惯香港治是真。” (香港电台,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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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被问到传媒报道受访者的意见是否要负责时表示,如果在审视文章时,涉及主观元素,例如向受访者表示同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被问到传媒报道受访者的意见是否要负责时表示,如果在审视文章时,涉及主观元素,例如向受访者表示同情或感谢,并与受访者立场一致,就并非属报道,已经是支持,并通过受访者言论去表达说法。若涉及煽动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会达到相关目的。 至于传媒报道有关制裁的新闻会否亦涉及煽动罪行,李桂华说,行动并非针对新闻报道,而是相关文章有无煽惑意图,亦可能是借着报道而诱发煽动,警方才会着眼调查,并非报道制裁新闻就会有问题,相信传媒知道什么是真正、偏颇或有煽动性的报道。 对于为何调查《立场新闻》的英国分社,李桂华表示,留意到香港分社有不少资金流向伦敦分社,认为可疑,会调查运作有无涉及违反香港国安法等。 李桂华提到,警方只是规管有无人违法,并非针对任何行业或机构。至于市民分享或转载相关文章会否违法,李桂华表示,要视乎意图,但指出涉及的罪行相当严重,并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面临监禁,建议市民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回应《立场新闻》案件时强调,特区政府会严厉打击假借新闻工作犯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而真正的新闻工作者,应该齐声反对这些污染新闻自由的害群之马。 另外,李家超提到,与内地通关已到达冲线阶段,他对此感到乐观和有信心。 (香港电台,港府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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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辩方指「非法手段」应限「武力」相关 官关注普通法原则是否适用《国安法》

#初选47人案 辩方指「非法手段」应限「武力」相关 官关注普通法原则是否适用《国安法》 审讯第118天,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师关文渭进行结案陈词,就被告被控「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关认为根据普通法下的诠释原则,「非法手段」应只指涉与「实质胁迫与强迫(physical coercion and compulsion)」相关的手段,否则定义会太阔。法官问如有人用电脑病毒攻击政府系统,是否不涉颠覆罪下的「非法手段」,辩方同意,但指这或涉恐怖活动罪,而即使《国安法》或出现漏洞,也应由立法机关而非法庭去填补。法官亦关注,《国安法》由中央草拟,为何辩方认为普通法原则适用,关引终院案例指《国安法》须与本港法律并行。 此外,关指李予信无转发「墨落无悔」声明、论坛无提否决预算案,而公民党非本案「共谋者」,控方不能将党的行为归咎李。 上回审讯 ▌辩方质疑控方诠释「非法手段」无边无际 仅搬《国安法》「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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