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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26名泛民主派人物被控煽惑及参与去年六四集会,其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桂蓝否认控罪受审。法官胡雅文今日于区域法院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黎智英与邹幸彤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指称他们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喷水池,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又与何桂蓝被控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本案共26名被告,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已缺席聆讯;黄之锋、何俊仁、杨森等16人早前先后认罪,被判囚4至10个月,其中张文光、麦海华、梁国华获缓刑12至18个月;李卓人、蔡耀昌、胡志伟等5人亦已认罪,押后下周一(13日)判刑。 (香港电台,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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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非法集结判刑 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上周四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3人今日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胡雅文听取求情后连同同案其他5名早前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 #李卓人 14个月 #黎智英 13个月 #邹幸彤 12个月 #蔡耀昌 12个月 #梁耀忠 9个月 #梁锦威 9个月 #何桂蓝 6个月 #胡志伟 4个月2星期 李卓人、黎智英刑期与之前案件同期执行 报导: FB+IG @boomheadhk / MeWe @boomhead #六四集会 #维园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支联会#打压异见 #公民社会 #散播恐惧 #港共落地狱 #毋忘六四 #天安门屠城 #共狗死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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