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结判刑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上周四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3人今日于区域

六四非法集结判刑 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上周四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3人今日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胡雅文听取求情后连同同案其他5名早前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 #李卓人 14个月 #黎智英 13个月 #邹幸彤 12个月 #蔡耀昌 12个月 #梁耀忠 9个月 #梁锦威 9个月 #何桂蓝 6个月 #胡志伟 4个月2星期 李卓人、黎智英刑期与之前案件同期执行 报导: FB+IG @boomheadhk / MeWe @boomhead #六四集会 #维园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支联会#打压异见 #公民社会 #散播恐惧 #港共落地狱 #毋忘六四 #天安门屠城 #共狗死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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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邹幸彤 #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涉嫌去年网上发布文章呼吁参加六四集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15个月,部分刑期与前年非法集结案分期执行,总刑期22个月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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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维持判囚15个月 终审法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恢复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的定罪,发还刑期上诉予原讼庭法官审理。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宣判,驳回邹幸彤刑期上诉,维持原判,判囚15个月。法官判词指,完全认同律政司一方陈词,引述终院已裁定本案中警方因应疫情严重发出禁令属必要及相称,邹幸彤不能以当时疫情不严重为由,要求刑期上诉得直,亦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上诉理由。法官又引用民主派「818流水式集会」案上诉庭案例指出,完全认同原审裁判官以12个月量刑起点,邹幸彤无视法纪、重复犯案,保释期间干犯相同罪行,原审加刑3个月亦无不当,故此无理据干预原审判刑,驳回上诉。39岁邹幸彤被控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呼吁市民参加六四集会,经审讯后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她其后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服,向终审法院上诉,获判胜诉。 2024-02-21 15: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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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中,8名民主派人士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罪成,案件在区域法院判刑,分别被判处4个月两星期至14个月不等。 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处13个月监禁;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何桂蓝被判处6个月监禁。 至于早前认罪的5名被告,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前常委蔡耀昌被判监12个月;前常委梁耀忠及梁锦威分别被判监9个月;民主党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两星期。 法官判刑时提到李卓人在案中角色突出,蔡耀昌及梁耀忠在保释期间犯案,他们知道会面对严重后果,即使他们在其他案件被判处缓刑,缓刑在本案中并不适用。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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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法庭上午听取各人求情后作出判刑。首被告黎智英被判囚12个月;李卓人被判囚12个月;梁国雄被判入狱18个月;何秀兰被判入狱8个月;何俊仁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李柱铭判囚11个月,缓刑两年;吴霭仪被判囚12个月,缓刑2年。同案早前已认罪的梁耀忠被判入狱8个月,缓刑1年;区诺轩判囚10个月。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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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26名泛民主派人物被控煽惑及参与去年六四集会,其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桂蓝否认控罪受审。法官胡雅文今日于区域法院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黎智英与邹幸彤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指称他们于去年6月4日在维园喷水池,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又与何桂蓝被控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本案共26名被告,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已缺席聆讯;黄之锋、何俊仁、杨森等16人早前先后认罪,被判囚4至10个月,其中张文光、麦海华、梁国华获缓刑12至18个月;李卓人、蔡耀昌、胡志伟等5人亦已认罪,押后下周一(13日)判刑。 (香港电台,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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