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查处3起违法行为、行政拘留5人。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查处3起违法行为、行政拘留5人。 违法行为人孙某(男,1998年,安徽人)为方便自己通行,分别于3月22日、24日两次故意损坏陈埭镇苏厝村疫情防控铁皮围栏,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孙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 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81年,晋江磁灶人)于3月24日上午通过磁灶镇上厝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谎称外出买菜,实际驾车前往世纪大道附近做工,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 2022年3月2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升各行政拘留8天。 (晋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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