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案6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开庭。

原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案6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王立科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合人民币4.4亿余元; 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多次向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 王立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法院将择期宣判。 (新华社)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孙力军案一审7月8日在长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孙力军案一审7月8日在长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间其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市外办综合业务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保局长、副部长等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合6.46亿余元;2018年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持有枪支2支。 (新华社)

封面图片

刘彦平案11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

刘彦平案11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 检方指控:2001年以来,其在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安部纪委书记、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14组长等职务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合2.34亿元。 (新华社)

封面图片

天津一中院3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三亚市委书记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天津一中院3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三亚市委书记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央视新闻)

封面图片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封面图片

江苏省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由国家监委、长春市公安局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

江苏省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由国家监委、长春市公安局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春市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北宁市局局长,锦州市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局局长,辽宁省厅副厅长,大连市局局长,江苏省厅党委书记、厅长,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情节严重。 (新华社)

封面图片

9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

9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每日语言辨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