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案6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开庭。
原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案6月17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王立科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合人民币4.4亿余元; 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多次向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 王立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法院将择期宣判。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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