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政府决定,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澳门政府决定,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新措施中,一般情况下,室外无须佩戴口罩,若进入医疗机构、长者和康复院舍(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务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机和乘客,则仍须佩戴口罩。其他室内场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实体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评估。 特定情况下,例如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托儿所和非高等教育机构出现群集感染,或澳门出现流行高峰期时,应要求进入有关场所人士佩戴口罩;而当个人出现流感样症状时亦应佩戴口罩;3岁或以下婴幼儿进入任何场所均可不佩戴口罩。 (澳门政府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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