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罕有要求外判律师签署不违国安和泄密信件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港府两度拦御用大律师代表黎智英 均告失败 法庭指国安法不能超越公众利益

封面图片

前《苹果》六高层认犯国安 部分转作黎智英案污点证人 黎三败港府得英国律师代表抗辩

封面图片

黎智英聘英律师获终审法院批准 港府最终要求中国人大释法否未知

封面图片

#陕西 律师因长相酷似 #习近平 被封杀,网:可立长相酷似习罪;外媒曝: #中共 地下秘密偷运 #辉达 #芯片 ,违 #反美 禁

封面图片

法律界消息指,有外聘大律师(Briefed-Out Counsel)周一(21 日)接获律政司电邮,内容引用《国安法》,要求他们

法律界消息指,有外聘大律师(Briefed-Out Counsel)周一(21 日)接获律政司电邮,内容引用《国安法》,要求他们签署文件,承诺维护国安,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电邮另引述《官方机密条例》,要求他们在处理案件时,未得许可不得披露与案相关的指示及资料。 据悉,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师于 12 月 5 日或之前签署承诺。《法庭线》就事件向律政司查询,正待回复。 据法律界消息指,律政司的电邮是以副刑事检控专员谭耀豪的名义发出,电邮指为了维持外聘大律师的最高水平专业表现,所有律政司的外聘大状均须签署。 电邮引述《国安法》第 6 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律政司提醒外聘大状,须遵守《国安法》条文,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可合理地被视为有违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或活动。 报导全文: https://bit.ly/3OomAA8 #法庭线 2039 #国安法 #外聘大律师 #官方机密条例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