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能:绝对没有降低国安法案件举证门槛 不会盲目定罪
张举能:绝对没有降低国安法案件举证门槛 不会盲目定罪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香港国安法》第三条订明法院有责任防范、制止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活动,但不代表法院要盲目定罪,国安法案件是刑事案件,香港奉行普通法,相关案件要用刑事举证标准判决,绝对没有降低门槛。至于国安法生效以来,已审结案件的被告均被定罪,张举能在法律年度开启礼后见记者时回应,不评论个别案件,强调每宗案件定罪与否,都是建基于案件检控的罪名、提出的证据、指控、法律争呦、举证责任及标准得出的结果,如有任何被告不服定罪,亦有上诉机制处理。被问到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看法,张举能表示,相关立法工作是特区的宪制责任,司法机构不宜评论,法院会根据普通法诠释及应用法律,但23条立法未有内容,不能凭空设想。张举能亦回应有美国国会议员提出制裁香港法官,他指出无论制裁威胁来自甚么人或团体,都影响了法治和司法独立两大原则,香港是法治社会,司法机构是捍卫法治的第一线,形容制裁是冲击行为,不能接受,亦与法治和司法独立背道而驰,对法官提出任何恐吓、制裁或惩罚,都绝对应该反对。 2024-01-22 19:05: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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