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民商事判决条例下周一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举办研讨会
内地民商事判决条例下周一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举办研讨会 为更有效处理涉及内地与香港特区的民商事法律纠纷,减少就同一争议重复提出诉讼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内地民商事判决 (相互强制执行) 条例》将于下星期一起生效,《条例》实施首天,最高人民法院联同律政司将于本港举办研讨会,两地法官、专家及业界代表,会就《条例》内容及新机制的具体程序作详细介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社交网页表示,一直以来,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地区,申请认可和执行法院的金钱判决,但整个程序复杂和费时。条例生效后,香港法院在既定机制下认许内地判决,同时内地法院亦可按机制认许香港法院的判决,在公平原则以及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减省重复诉讼,是省时省钱的解决争议办法,更便利营商。他指出,内地判决须经正当程序登记才有机会在香港生效,答辩人亦有机制申请将登记作废,整个法律程序由申请人主导,香港法院与内地法院不会直接沟通,欠债人在港资产亦不会被内地法院自动充公。两地法律制度不同,需要这些互相协助安排,方便民商事交往,安排只有内地与香港独有,反映「一国两制」的优势。 2024-01-27 14: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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