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内地民商事判决条例有利企业和涉及跨国民商事纠纷人士

林定国:内地民商事判决条例有利企业和涉及跨国民商事纠纷人士 《内地民商事判决 (相互强制执行) 条例》今日起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有关条例的实施,无论对内地和香港都是重要里程碑,形容有关安排独有,香港是唯一与内地达成有关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内地与世界其他司法管辖区之间未有类似安排。 林定国在一个讨论有关安排的研讨会致辞时说,新法例有利企业和其他涉及跨国民商事纠纷的人士。他指出,香港拥有国际商界熟悉及有信心的普通法体系,在新安排下,因为相关香港的判决可在内地得到承认和执行,将有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亦可让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和商人更愿意在内地寻找投资商机。林定国又说,如果当事人希望在香港执行内地判决,有关条例提供了相对简单的登记制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如申请获法院批准,内地的有关判决可以在登记当日,在香港原讼法庭亦具有同等效力。 2024-01-29 1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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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民商事判决条例下周一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举办研讨会 为更有效处理涉及内地与香港特区的民商事法律纠纷,减少就同一争议重复提出诉讼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内地民商事判决 (相互强制执行) 条例》将于下星期一起生效,《条例》实施首天,最高人民法院联同律政司将于本港举办研讨会,两地法官、专家及业界代表,会就《条例》内容及新机制的具体程序作详细介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社交网页表示,一直以来,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地区,申请认可和执行法院的金钱判决,但整个程序复杂和费时。条例生效后,香港法院在既定机制下认许内地判决,同时内地法院亦可按机制认许香港法院的判决,在公平原则以及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减省重复诉讼,是省时省钱的解决争议办法,更便利营商。他指出,内地判决须经正当程序登记才有机会在香港生效,答辩人亦有机制申请将登记作废,整个法律程序由申请人主导,香港法院与内地法院不会直接沟通,欠债人在港资产亦不会被内地法院自动充公。两地法律制度不同,需要这些互相协助安排,方便民商事交往,安排只有内地与香港独有,反映「一国两制」的优势。 2024-01-27 14: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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