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汤家骅:如伤害国家安全的事不会是公众利益
23条立法|汤家骅:如伤害国家安全的事不会是公众利益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展开,包括建议立法禁止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留意到立法会昨日的联席会议上,有讨论关于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他个人觉得有关说法在法理上不成立,认为如果是伤害国家安全的事就不会是公众利益,因此认为单单是公众利益不能成为答辩理由。咨询文件就「国家秘密」作出定义,汤家骅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说,国家已经通过国家秘密法,没有可能有一些事情是国家秘密,来到香港就不是秘密,或香港认为是秘密,去到内地就不是秘密,有关法律上要有一致性。他表示,同意「国家秘密」这条线要划得很清晰。被问到假如有传媒报道引述消息,影响到楼市股市等,有关消息算不算是「国家秘密」,汤家骅说机会相当低,即使在内地商业讯息都不是「国家秘密」,很多时「国家秘密」是与政府政策或重要决定有关。咨询文件亦提到具煽动行为的罪行,当中煽动意图涵盖包括意图引起香港特区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汤家骅说,相关建议的重点是广泛引起对政府或制度的憎恨,普通的批评未去到这个程度,批评未必会引起憎恨。被问到如果有人将内地旅客一些行为拍照并放上社交平台,或内地旅客在网上发布香港待客之道不好的问题,会否算作引起敌意而有煽动意图。汤家骅说如果夸大其词,将日常矛盾无限放大,呼吁其他人对某个群体产生憎恨,应属法律规管,又说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024-01-31 09:28:47 (1)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