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 透过「行动限制令」可对踢保人士施加限制
23条立法|邓炳强: 透过「行动限制令」可对踢保人士施加限制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提出为违反国安罪行的保释人士施加限制,警方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行动限制令」,包括限制保释者在指明地方居住、联络指明人士等。当局说,有关条文可针对「踢保者」。在相关法案委员会会议,经民联的林健锋说,过往不少违反国安罪行人士申请保释后潜逃,很多人反映应为条文「加辣」。A4联盟的杨永杰建议,当局可考虑为保释人施加电子设备,例如电子脚镣以作监控。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说考虑到香港人权状况,现阶段未考虑施加电子脚镣等。他又指出,透过「行动限制令」,可对踢保人士施加限制。如有违反可被拘捕及判监一年,相信某程度可堵塞以往面对的风险,而且整体条文属「组合拳」,包括有措施针对潜逃者。工联会吴秋北认为如要有效执行「行动限制令」,同时要没收保释人士旅游证件。邓炳强说,现时《香港国安法》已有条文可扣起旅游证件,同样适用于23条立法。 2024-03-11 13: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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