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法院裁定员工胜诉获补加班费 助提升「隐形加班」关注
内地法院裁定员工胜诉获补加班费 助提升「隐形加班」关注 一宗「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件在内地引起关注,北京的法院早前审理一宗案件,裁定一名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要用社交媒体回复同事及客户讯息,应当认定为加班,因为已超出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明显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公司要向员工支付加班费3万元人民币,这是全国首宗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针对「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内地不少「打工仔」面对类似情况,如一名在北京一间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员工说,常在下班后的深夜、休息日收到客户讯息,不时要迅速回复求助,否则会影响客户的营运。他表示处理这些情况时,都会影响个人生活规律,亦对心情有负面影响。内地律师赵琮指出,今次裁决对各地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有重大参考价值。他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星期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今次案件突破传统认定加班案件中,有固定工作场所、有量化工时等的固有要求。他认为案件在新时代下能保障员工权益,但员工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聊天纪录、邮件等。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内地仍有加班文化,估计有不少员工会选择忍气吞声,但相关案件可以提升社会对「隐形加班」的关注。他又表示,当局可以考虑向公司、机构管理层等宣传相关资讯,增加他们的法律意识。 2024-04-08 09: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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