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一单位被拆结构墙 业主、工程承建商及室内设计师被检控
日出康城一单位被拆结构墙 业主、工程承建商及室内设计师被检控 屋宇署完成调查去年5月涉及日出康城首都一单位内被拆去部分结构墙一事,根据调查结果及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按照《建筑物条例》向有关单位业主、有关工程承建商及室内设计师提出合共6项检控。观塘裁判法院已发出传票,有关聆讯定于2025年2月进行。屋宇署重申,除豁免审批工程外,凡未经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没有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程序而进行的楼宇改动及加建,均属僭建物。根据《建筑物条例》规定,任何人明知而违例,即在未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40万元及监禁2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元。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2B)(b)条,与任何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人,如进行或已进行该等工程,或授权或准许或已授权或已准许进行该等工程,而工程进行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 2024-05-24 15: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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